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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称有考评办法不会“一票否决” |
手机欠费,今后要小心了,因为欠费记录可能作为不良信用信息,进入到银行的个人信用档案,甚至将影响到无法进行房屋或其他消费贷款。据悉,目前央行已和信息产业部达成协议,同意电信用户缴费信息接入个人征信系统,并已责成各地人民银行和电信企业推进这项工作。目前,吉林、深圳等地已开始“试水”。[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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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欠费两个月将被记入信用报告 |
记者获悉,吉林省内六家电信企业的用户缴费信息都已经实现和个人征信系统的对接,如果一个用户欠费超过两个月,相关信息就将被记入个人信用报告,而这个记录将影响到是否对该客户发放贷款。去年5月,信息产业部与央行联合发布了《关于商业银行与电信企业共享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深圳等地已经实现了两大部门信用信息共享。[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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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欠费信息可能也将被纳入 |
据介绍,银行与电信部门的合作是银行征信系统采集非银行信息的重要一步。据了解,全国银行联网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除了生日、最高学历、住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年收入等基本信息和个人借款还贷和信用卡的记录外,还提供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情况。今后还将采集个人支付电话、水、电、燃气等公用事业费用的信息,以及法院民事判决、欠税等公共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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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质疑信用标准称特殊情况应特殊对待 |
不少人认为,因计时计价不准而引发的话费纠纷经常发生,假如把所有的拒绝缴费都记入个人信用记录,那就等于把所有拒绝和拖延缴电话费的过错全都算在了用户头上。如果不能保证每一次收费都是公平公正的,就把缴费记录纳入个人信用记录,那对缴费者是极大的不公正。特殊情况应该特殊对待。[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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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小姐:应结合中国国情 |
虽说这也是国际信用记录系统的惯例,但我觉得这些国际惯例也不能完全照搬。中国的情况与国外的情况不一样,国外的信用记录已很完善了,而中国的则刚刚起步,如果一下子就把信用记录细化到电话缴费记录,这是不可取的。众所周知,目前我国的电话管理很不严格,之前可以用别人身份证办卡,并且,如果房客欠电话费,是不是也要把这笔帐算到房东头上?所以,还是要根据中国国情一步步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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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陈伟:是电信的阴谋 |
理论上显得不错。可仔细看来怎么着都像是电信的阴谋。让用户们在信用记录这顶大帽子下,不得不交纳电信的任何费用。用户在遇到不合理收费的情况下,不得不先选择交费、然后再去理论了。在电信霸王条款还方兴未艾的情况下,对用户是不公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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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沫沫:用户与电信地位不平等 |
个人信用记录牵涉到方方面面,可前提应该是其他系统也要相应完善。而电信的霸王条款一直以来都是众所争议的问题,如果连这个问题都解决不了,那么用户与电信就处于一个非平等的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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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永泉:这是件好事 |
这是件好事,不能和霸王条款扯在一块。电话费都拖欠的人,你敢和他做生意吗?就不怕货款被拖欠吗?中国银行有这么多呆账坏账,诚信机制不健全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因。在面临外资行竞争压力的今天,引入征信系统对中国银行业十分必要。 | |
-== 背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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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征信系统已为五亿人建信用档案
2006年1月,央行征信系统正式运行。据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透露,截至2006年年末,央行的征信系统数据库已覆盖全国,并为5.33亿自然人和1116万多户企业建立了信用档案。
所谓信用档案,就是全面、客观记录个人的信用活动,反映个人信用状况的文件。主要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还包含银行贷款、信用卡等信息。如今,只要个人进行过贷款、担保、开设过个人账户等,就会被录入到个人征信系统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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