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保证电信的诚信?
    2007-04-23    孟桢尧    来源:大河报
  笔者认为,电信与银行强强联手,如此提高诚信的做法,充其量只是提高“部门诚信”,并不能上升到“社会诚信”的高度上来。为了部门的利益,为了把该收的钱都尽量收上来,电信部门单方面地给电信消费者建立诚信档案,这一政策的制定过程远离了民意的参与,是很不公平的。
  很显然,消费者偶尔的一两次非恶意拖欠话费,是不应该被看成不诚信的。而甄别这些,就需要诚信档案具有智能化的功能,能切实区分哪些拖欠是真正的不诚信,别一竿子打一片人。同时,既然是博弈,博弈双方主体应该具有对等的地位。电信部门可以让拖欠话费的用户拿不到银行贷款,那么,对于电信部门普遍存在“时刻不准、通话不准、话费计算不准、漏话单、多收话费、资费标准不公开透明”等问题,消费者在用脚投票都没几家可投的被动情况下,投诉无门,程序复杂,要回那多收的三五块钱话费,咋就这么难呢?电信部门的不诚信行为到底谁来管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应当建立在成熟的社会信用体系基础之上,这不但包括个人诚信体系,更关键的还在于应该具有让垄断行业也诚信起来的约束机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