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模式扭曲改变盈利模式摆上日程
评级收费是从被评估对象收的,不是从使用人收的。主要流程是被评估人申请、付费、评级机构初评,评级结果通告被评估人确认,或复评,无异议后,公告最终评级结果。被评估人有议价结果的程序与有事实上的权力。评级结果的使用人,如投资人等,既不知评级过程,也无程序上的发言权与监督权。如此,人们有理由质疑,评级机构由于利益驱动,主观或客观地趋向于被评估人。众所周知,拿钱买级别,这一直是评级的行业诟病,也是困扰评级业的桎梏,一日不改变这个收费模式,评级机构就一日难有公正。 未来的评级业应彻底改革收费方式。以债项评级为例,费用应分拆成三项:一项是评级工本费,由被评估人或申请人支付;一项是评级结果公告费,由公告媒体支付;一项是评级报告费,由需要报告的专业机构投资人支付。所有付费的人都享有相应的消费者权益,评级机构有告知义务,并必须对其所评级产品的生产过程与产品质量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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