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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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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呐喊”,但不是一个人胜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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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为工行的理智行动感到欣慰之时,又不得不为其他许多行业、部门早已过时但仍岿然不动的“行规”、“部规”、“局规”感到纳闷。从工行的“胜诉”失民意、“失败”得人心的事实中我们已经看到,改写过时的历史。[详情] | | |
为打破41年“行规”来点掌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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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们要倍加珍惜中国取得的伟大的历史性成就,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信念、增强信心,振奋精神、扎实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社会。[详情]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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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写历史不能等待“墙倒众人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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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为工行的理智行动感到欣慰之时,又不得不为其他许多行业、部门早已过时,但仍然岿然不动的“行规”、“部规”、“局规”感到纳闷。从工行的“胜诉”失民意,“失败”得人心的事实中我们已经看到。[详情] | | |
别了,41年的陈规陋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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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工行终于承认“30=31”这样的等式不成立了,41年后的无数消费者经过努力,终于战胜了41年前的文件、陈规陋习,这虽显出消费者凄惨的维权路,但这毕竟已是一种进步。当然,这还远远不够。[详情]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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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计息方式能否带来涟漪效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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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30日到31日”的这一小步,是服务和市场意识上的一大步。按实际天数计算利息,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才是真正的“市场惯例”和“市场习惯”。[详情] | | |
银行计息霸王条款应该集体废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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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中国的银行业霸王习气十足,这里面固然有垄断地位长期以来形成的习性影响,但监管者对银行业过于宽松的监管,恐怕也是主要原因之一。[详情]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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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还有多少霸道的“惯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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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个人活期存款按实际天数付息无疑是对储户权利的尊重,让我们看到了消费者权利与银行利益博弈的些许曙光,我们期待工行此举具备多米诺骨牌效应。更希望监管部门盘点一下银行的惯例,这里头到底有多少侵害储户权利的条款?[详情] | | |
个人活期存款按天计息
工行小改动意义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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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随着中小银行的发展以及外资银行的进入,各银行也正面临着越来越激烈的竞争。另一方面,投资渠道逐渐增多,如股票、基金等,消费者也逐渐拥有了更多的选择。面对服务的差异化,消费者自然会用脚投票。[详情]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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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什么让垄断行业霸王规章回归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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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健康正常的法治社会,面对各种更为强悍的霸王规章,如果没有相关的法律制度进行及时有效的作为,那公民个人的外部努力无疑更多只是一种近乎于蚍蜉撼树的努力。实际上,我国宪法早已分别对法规审查制度作出了一定的规定。[详情] | | |
法律人当是垄断行业不良规则的“吹哨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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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像郝劲松等人处境一样,提起公益诉讼的个人,可能如堂吉诃德一样,一个人挺着长矛与庞大的风车作战。在制度安排上,谁来承受这个代价?笔者建议,法律职业界的同仁们,应当责无旁贷地承担起“吹哨人”的社会角色。[详情]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