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的《人民日报》刊发文章质问:同工同酬有多远?并且用这样的语句进行了现实描述:同一个单位,干同样的活儿,聘用工和正式工、农民工和城镇工、编制外和编制内,收入甚至会差出10倍。
其实众所周知,这个问题并不是新问题,只是至今没有解决办法,人们并不关心这是为什么,或许因为大家对此都已经见怪不怪了。在大众集体沉默的状态里,我们的社会其实在很大程度上是默认“同工不同酬”的存在的,尽管这种带有明显歧视行为的工资制度让很多人深感不快,但是现实有容不得大家对此有比较“出格”的行动。正如从河南农村到北京来打工的刘大姐说:“我一农村来打工的,怎么能跟人家单位里的正式职工比呢!要不是有熟人我还干不上呢。”在一家中央级媒体做编辑已有7年的柴艳也说:“要是跟单位较真,人家不让干了怎么办?”(详见7月16日人民日报)
我们能从这些干着同样的活、却拿着比人家要低得多工资的人们的话语里能够感受到一种深深的无奈,为了保全那份工作,也为了能有一份固定的收入,工资低也并不在现实层面影响到他们(也包括笔者在内的很多人)对保护工作机会和维持基本生活而必须做出的努力。工资不平等的背后,涉及到各种“资格”的有无和享有程度,在这里,我们也似乎看到了某种特权意识在现实中的横行霸道,至少从工资待遇方面就活生生的把很多本来应该平等享受权利的人逼成了“弱势群体”!
很明显,现实的工资分配体制是与“按劳分配”的经济理论背道而驰的,其基本原则已经在很多地方和部门已被严重扭曲。在这样一个就业竞争十分激烈的时代,虽然“按身份分配”现象的不合理并没有被媒体和大众忽略,但是大家有点“熟视无睹”以至对此现象的反应还稍微有点麻木,这是应该高度警惕的。而对于相关的政策制定和考察部门来说,对一种被高度扭曲的制度如果没有什么具体的措施来加以改善的话,那么潜伏在其中的很多矛盾不是没有最终激烈爆发的危险的。
笔者觉得,要彻底改变“同工不同酬”的工资“制度”,最重要的一点是要打断工资制度背后的权力推手,因为“同工不同酬”其实是一种“权力定价”,没有任何公平原则可循,所谓的“编制内”、“编制外”正是某种权力使然。再者,很多人对自己不公平的工资待遇保持沉默,可能很大程度上也是源于对权力的畏惧,以至“同工不同酬”的“潜规则”逐渐演变成一种“显规则”,“权力”也就心安理地不断给予“特权阶层”各种超出工资范围的补助资金。
也许,打断这只权力推手具有相当的难度,因为它可能伤及部分人的既得利益,但这并不就意味着不能“伤及”这些人的利益,要知道,革除不合理分配才可能算是真正的工资制度改革。关于这一点,人民日报引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的话说:“同工不同酬现象的大量存在,根本原因在于体制转轨还不到位,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其实,关键还是我们经常提到的“体制”问题,“市场化就业”本质上应该是“体制转轨”的一种具体操作和实现形式,但是在很多实际问题的解决过程中,“市场化就业”都还只停留在理论层面,仍然是改革的一个大目标,我们离这个目标似乎还很遥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