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可以让人觉察不到吗?
我们的政治辩论始终受制于很多错误的观念,这就让我们忽略了一些既根本又严重的问题。如果我们放弃这些观念,很多问题或许会迎刃而解。
譬如,不断膨胀的政府赤字并不总是如我们看到的那般难以解决。单纯削减开支本身不足以彻底消除赤字。随着“婴儿潮”一代人陆续退休,很多美国人并不愿意接受大规模削减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做法。于是,政府就必须额外增加财政收入。这不需要任何个体作出很多牺牲,但却要求国会对现有税制法案进行彻底改革。虽然茶党及其他势力一直在愤愤不平地谴责各种各样的税收,但事实是,很多税收确实让这个国家越来越富有。
对一种行为征税不仅可以创收,还能抑制这种行为。当然,也有人认为,税收会限制经济增长。对有益活动征税确实会阻碍经济增长,但这些税收恰恰是目前税收收入的主要来源。比如说,工资税会限制社会创造就业机会的能力,而对储蓄结余征收的所得税则会限制投资活动。
对有害他人的行为征税同样会限制这种行为。当你开车驶入一条原本就已拥挤不堪的高速公路时,就会增加现有的拥堵程度,从而给其他人造成数千美元的损失(而相对于其他路径,你选择高速公路而节省的时间很可能微不足道);当你购置一辆重型汽车时,很可能会置他人于危险之中,而一辆轻型汽车实际上就可以满足你的使用要求。
对有害行为的征税可以起到一石二鸟的作用。一方面,可以增加政府收入;另一方面,限制了那些成本远远超过收益的行为。
反政府激进派总是煞有介事地把税收斥责为社会工程,认为他们的目的就在于“控制我们的行为,左右我们的选择,并最终改变我们的生活方式”。例如,以减少对进口石油依赖性为目的的燃油税就一直是他们攻击的对象。
但这完全是毫无依据的指责,因为任何法律法规在本质上都具有社会工程的效应。惩治谋杀和偷盗的法律不就是最好的例子吗?他们的目的就在于控制我们的行为,左右我们的选择,并最终改变我们的生活方式,因而就是社会工程。噪音控制、公路限速甚至是红绿灯和交通信号灯同样具有这种属性。社会工程是我们无法回避的现实,因为任何狭隘的个体利益都有可能对他人造成不可接受的伤害。只有一个彻底的无政府主义者才会喜欢没有社会工程的世界。
既然完全禁止是限制有害行为的可行之道,那么,我们为什么就不能接受出于同样目的的征税呢?实际上,与法律或规范相比,税收限制这种行为的成本更低,而且社会危害性更小。原因很简单,税收强调的核心在于,用更有效率的方式减少个体的有害行为。
例如,排污税能以最低成本减少排污量,排污者会通过减少排放量降低税款;同样,当我们根据汽车自重征税时,使用轻型车即可满足自身要求的购车人,就会选择轻型车。
给他人造成伤害的行为不胜枚举。在我们酒后驾车时,会增加因交通事故而导致他人死亡的概率;吸烟的人会导致他人患上与烟草有关的某些疾病;在我们向大气中排放二氧化碳时,则会增加因气候变化带来的环境破坏。
行人不守交规:在罗马要受罚,在纽约无所谓?
凡是到过曼哈顿的人都知道,此地的行人很少注意红绿灯。只要有机会,他们就会闯红灯穿越马路。而且他们全都当着巡警的面这么做,因为他们知道,虽然法律要求遵守交通规则,可事实上很少有人吃罚单。反之,在罗马,警察照规定给乱穿马路的人开罚单,所以该市闯红灯的人相对较少。这一差异的原因何在呢?
纽约和罗马两地的交通状况,存在一个显著的差异,这一点大概有助于解释执法上的不同。在纽约,基本上所有道路上行驶的都是汽车和卡车。如果行人窜到汽车前面,他很可能会受重伤甚至死亡,但不会给汽车司机造成什么身体伤害;反之,罗马的大多数道路上穿梭着自行车和摩托车。在罗马乱穿马路的行人,伤着自己的可能性比在纽约低,但伤着别人的可能性相对更高。
最后,罚款方法上的差异,似乎和税收政策的差异存在着间接关系。意大利的油价高,汽车税高,街上骑自行车和开摩托的人比纽约多,所以,必须对乱穿马路的人严格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