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生态:我国“低碳”开发最后的大河三角洲

  在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召开前夕,国务院正式批复《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这标志黄河三角洲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也意味着我国最后一个待开发的大河三角洲将踏上“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新的创业征程。
    从世界经济发展的历史看,大江大河入海口的三角洲既是人类文明的摇篮,同时也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龙头。在中国东部长江三角洲、南部珠江三角洲机器轰鸣的喧嚣声中,位于山东半岛北部的黄河三角洲地区一直蓄势待发,默默等待着一个机会,一个进入国家区域经济发展战略视野,高起点、高定位科学发展的机会。
  10年磨一剑,如今黄河三角洲终于跨世纪圆梦。早在1992年,黄河三角洲开发就被山东省列入全省两大跨世纪工程之一;两年后,黄河三角洲开发升级,“黄河三角洲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被列入“中国21世纪议程优先项目计划”,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实施了“支持黄河三角洲可持续发展”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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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国内首个被明确定位为“高效生态经济区”的国家战略发展区域,年轻的黄河三角洲肩负着科学发展“探路者”的重要角色。基于这一区域相对脆弱的生态环境,探寻一条适合黄河三角洲发展的“高效生态之路”,行动已经渐次展开。[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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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河三角洲位于渤海南部黄河入海口沿岸地区。根据国务院批准的《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黄河三角洲包括东营和滨州两个地级市全部,以及潍坊北部寒亭区、寿光市、昌邑市,德州乐陵市、庆云县,淄博高青县和烟台莱州市,共涉及山东省内6个设区市、19个县(市、区),总面积2.65万平方公里,占山东省的1/6,相当于10个天津滨海新区面积的总和,总人口约985万人。黄河三角洲土地资源优势突出,地理区位条件优越,自然资源较为丰富,生态系统独具特色,产业发展基础较好,具有发展高效生态经济的良好条件。  
      依据《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的战略定位是:建设全国重要的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区、特色产业基地、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区和环渤海地区重要的增长区域。《规划》明确了黄河三角洲发展的近期和远期目标:到2015年,基本形成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高效生态经济发展新模式;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9万元,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5%,主要污染排放总量减少20%,城镇化率达到54%左右。到2020年,率先建成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生活富裕的国家级高效生态经济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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