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14日,农历中秋节。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徐庄镇徐庄土地合作社的张凯华等近300名农民,从枣庄市市长陈伟等领导手中领到了全国第一份土地使用产权证。 农民徐宜新手拿着红色的土地使用产权证,激动地说:“俺心里一直热乎乎的,比30年前拿到土地承包证还要高兴!有了这个产权证,俺们农民会避免很多法律纠纷,土地流转会更加顺畅。特别是可以作抵押进行融资,能解决资金困难。” 枣庄市人民银行行长刘福毅说:“凭着这张产权证,农民或合作社可合法、有效地到银行办抵押贷款。如果贷款逾期还不上,我们将对抵押期间内的土地收益权即地面附着物的收益,进行拍卖处理。”[详情]

  记者近日在重庆调研发现,本应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支持和服务的各“农”字号金融机构近年来纷纷“弃农进城”,农户和农村的正常资金需求,特别是农业产业化企业及规模化种养业的资金需求得不到满足,发展现代农业过程中遭遇金融失血症,成为统筹城乡发展一大难题。信用社以前设在村一级的服务网点也被全部撤掉,导致部分基层农村出现金融服务空白区。前几年,由于部分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按照网点的利润贡献度,部分农村银行网点被撤并,导致农村金融服务不足。农业银行业务重点范围从农村转向城市,从农业转向工商企业;邮政储蓄在农村只存不贷,从农村吸纳的资金被全部抽走,呈现农村信用社独木难支的格局。[详情]

  30年前,贵州省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顶云乡石板井村陶家寨30多户村民在当时的生产队长陈高宗的带领下,打破当时以“一大二公”、“政社合一”为特征的人民公社所实行的“三级所有,队为单位”的旧体制,把土地包产到户。顶云因此与安徽凤阳一起,成为中国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先行者。 实践证明,顶云的路走对了。当年,全公社28个生产队有16个试行这一办法,在夏收作物遭了冰雹,秋季作物受曹旱涝的情况下,16个生产队个个增产,平均产量比上年增加三成。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几年时间,农村实现历史性大跨越。但发展进入新阶段,这种模式遇到了障碍。[详情]

  这是一个难以摆脱的怪圈:河南第一产粮大县滑县今年预计总产高达29亿斤,但仍受困于“粮食大县、工业小县、财政穷县”。怪圈的背后有这样一笔账:由于国际粮价远高于国内粮价,如果以国际粮价为基准计算,滑县29亿斤粮食相当于“减收”25亿元。25亿元若计算为财政,滑县财政收入将达到沿海一些较发达县市水平;若折合为农民人均纯收入,相当于人均增收2080元,一跃接近江苏的水平。“国内外粮价剪刀差”是继“工农剪刀差”之后出现的新困境,严重影响了“政府抓粮、百姓种粮”的积极性,体现出粮食产区为国家作出的巨大贡献和牺牲。[详情]

  65岁的李春兰坐着马扎,与十几个老姐妹一起,把甜叶菊叶子捋到身边的尼龙袋子里。尽管一大家子有15亩地,可李春兰今年却显得格外轻松:“地都交给合作社种了,孩子们都上班,我就给合作社打打零工。”李春兰所说的合作社,是今年3月份村里成立的土地股份合作社。虽然还是在自己的土地上,但李春兰现在的身份却是打工者。年初开始,胶州市胶北、胶东、洋河、李哥庄、马店等镇正悄然进行着一场变革。36家土地股份合作社仿佛在一夜之间挂牌成立,2.1万亩土地开始由合作社统一经营,近万户农民被赋予一个新的身份——土地股民。[详情]

  地处偏远、绝大部分青壮劳动力外出打工、产业化基础薄弱,这一类型的农区往往依靠自身无力发展规模经营。自去年以来,重庆市开县渠口镇剑阁楼村顺应农民意愿,除留下少量口粮田和蔬菜地外,集中全村近1万亩土地(含山地)组建重庆首家“土地合作社”,再由土地合作社统一对企业招商,合作社以地入股,分享红利,农民通过务工获得工资性收入。
农业专家和基层干部认为,由农民联合起来搞“股田制”需要有农民能人和产业基础,而直接出租土地往往是在城市近郊,都不适应剑阁楼村这一类型的农区,而土地合作社则巧妙地破解了难题。[详情]

  我国自2004年开始实施粮食直补以来,惠农补贴范围不断扩大,但资金、项目分散,整合难度大,投资效益低,政策效应难以收到预期效果。基层干部提出,各项补贴发放的方式有待改进。
解决“三农”问题和确保粮食安全一直是我国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2004年中央以一号文件的形式,正式确定了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的政策,随后中央连续出台政策,多予、少取、放活,梯次构建支农惠农机制,种粮补贴也由最开始的粮食直补,增加到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2008年该四项补贴规模达950多亿元,比上年增长85%。[详情]

  记者在重庆一些农区了解到,当前农村土地流转呈现规模化、加速化的趋势,全市土地流转面积高达320.3万亩,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16%。随着大批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实现了“农民增收、企业增效”。但记者与基层干部、农民、农业龙头企业座谈中,他们普遍反映土地流转年限偏短、租赁土地上的农产品加工或农业旅游等附属设施产权不明确、土地流转不规范等是当前土地流转、农业规模化经营的阻碍。第一、 绝大部分的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到期期限与第二轮土地承包期是一致的,目前大都不足20年。而农业投资收益期长,如有的果树产果期上百年。[详情]

  田野里的稻子翻滚着黄澄澄的波浪,村里惟一的一条水泥马路上不时有汽车来往穿梭。严宏昌比以往更忙了,作为30年前“大包干”的18个带头人之一,他不时要接待来自全国各地前来参观、调研、考察的各色人群,还要不时地接受来自全国各地各类媒体记者的采访。
   “小岗现正处在十字路口上。”今年60岁的严宏昌颇为深沉地说:“我们最担心土地问题,害怕借着流转的名义归大堆。”而他的儿子严余山最关心的是小岗如何致富的问题。这个在外面打工办厂闯荡了十几年的小岗新一代说:“必须发展二三产业才能致富。”[详情]

  传统上的农业除了提供食品等基本功能外,还能做什么?近年来,我国各地围绕农业发展,开发出了不少新功能,如乡村旅游、生态保护、就业增收等,这表明我国农业在多功能开发的基础上结构在不断优化升级。农业部门的研究人员认为,农业的多功能开发将是我们这样一个农业大国的现实选择,其不仅是新世纪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也是农业发展的一次历史性机遇。但是由于目前我国农业多功能开发尚处于起步阶段,政府应该及早统筹规划,科学实施。[详情]

  记者近日在全国第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验区贵州省湄潭县采访发现,当地农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采取一次性承包的方式,对农村土地、房屋进行买卖。一些党政干部和专家认为,现行土地政策、制度与发展农业现代化已不相适应,需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法》,创新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
   湄潭县湄江镇核桃坝村村民徐汝明,今年以15.5万元的总价将五亩地、六亩茶山和一间房屋,一次性承包给沿河县的外来户,其父母仍耕作剩余土地和茶园,他和妻子则经营一个小超市。[详情]

  山东省宁阳县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新机制,建立起“股份+合作”的土地流转路子和“底金+分红+劳务收入”的土地流转分配方式。农民反映,土地流转后收入多了、自己自由支配的时间多了,还省去了后顾之忧,旱涝保收,日子过得更加充实。
  蒋集镇郑龙村北依大汶河,土质肥沃,水源充足,历史上就有种植蔬菜的习惯。2005年5月,致富能人田文武被推选为村支部书记。第二年,在与泰安弘海食品有限公司签订200亩地的有机蔬菜生产合同时,村里成立了郑龙村有机蔬菜合作社,村民以入股形式进行土地流转,以合作社为平台聚集土地,通过合作形式进行生产经营。[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