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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孟洲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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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和细化财政法律制度 |
在防治“小金库”的措施方面,特别是构建长效机制建设方面,我认为重要的工作是健全财政金融法制,充分发挥财政法和金融法的作用。财政法作用的领域是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财政管理等领域。充分发挥财政法的作用,就应当健全和细化财政法律制度,例如完善预算法律制度,管理好政府预算资金,特别是预算外非税收入和制度外非税收入等。金融法作用领域是货币、现金、票据、证券流通和社会信用活动。防治“小金库”,也必须发挥金融法的资金管理作用。例如,运用现金管理制度、账户管理制度、结算支付制度和存贷款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