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整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是规范经济秩序、实现政府性财力与公共资源管理的完整性、从根本上防范公权扭曲和腐败行径的重要措施。经过多次清理之后,人们特别关心的是如何真正防止“小金库”像“割韭菜”似的再生一茬,即如何形成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我认为,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使相关制度建设更好达到健全性、可行性、有效性。第一,根绝“小金库”滋生,根本上必须依靠制度建设,再辅之以思想教育等;第二,制度框架必须实现全覆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第三,制度的实施必须具备可行性、合理性。比如,要合乎政策、理性地处理好我国经济社会转轨中,企事业单位探索与开创中的某些试验及一些在财务管理上的模糊、过渡事项,从“在发展中规范”,最后上升为“在规范中发展”,逐步落实相关法规的可操作性,并动态增进其合理性;第四,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要逐步表现为依靠法规体系来锁定,即积极努力上升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法治化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