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剑文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
|
从法治入手建立防治机制 |
要根除“小金库”现象,必须从完善法律制度入手。第一,完善预算管理法律制度。要解决“小金库”问题,应当将其纳入预算的视野来全盘考虑,因此,要抓紧修改预算法,将所有财政收入、支出均纳入预算。第二,通过法律保障财政公开。为了保障纳税人权利不受侵犯,政府部门预算应当向全体纳税人全面公开。除了公开的预算外,政府不应当再有预算外收入。第三,完善强有力的审计监督制度。提高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是必要的,使其具有深入政府部门进行调查,享有调查特别权,并有实质处理的建议权。只有加强财政法治,通过预算法等刚性制约,并辅之以强有力的财政公开和财务审计监督,“小金库”现象才可能得到彻底根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