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经参·财智
|
经参·思想
|
经参·读书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经济参考网读书频道
第七章 资本项目的开放
7.1资本项目开放的含义及趋势 7.1.1资本项目开放的含义 资本项目也称资本账户,是指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资本与金融项目(Capital and Financial Account),记录了金融资产在国家或地区间的转移。1993年以前,国际收支平衡表中只有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两大基本账户;1993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在《国际收支手册》(第五版)中调整了资本项目的内容并重新定义为资本与金融账户(IMF,1993),但人们还是习惯沿用资本项目一词。在国际收支平衡表中,资本项目分为资本项目(Capital Account)和金融项目(Financial Account)两部分。其中,资本项目包括资本转移和非生产、非金融资产的对外交易;金融账户则涵盖一个经济体所有对外资产与负债所有权变更的交易,主要包括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其他投资和储备资产。 资本项目开放(Capital Account Openness)是指放松对资本项目下交易的管制,这些管制包括禁止资本的自由流动、征收歧视性税费、事先登记审批等等,其最终目标是为了实现资本项目自由化(施建淮,2007)。资本项目开放过程是一个逐渐放松资本管制、允许居民与非居民持有跨境资产及从事跨境资产交易、实现货币自由兑换的过程。 值得指出的是,与“资本项目开放”紧密相关并且容易被混淆的一个概念是“资本项目可兑换”(Capital Account Convertibility)。所谓资本项目可兑换,Quirk 和Evans(1995)将其表述为取消对跨国资本交易的控制、征税和补贴;我国学者姜波克(2002)则定义为“解除对资本项目交易施加的货币兑换、对外支付和交易的各种限制,基本实现资本自由流动”,由于资本项目可兑换是一个过程,故而也称为资本项目自由化(Capital Account Liberalization)(姜波克,朱云高,2004)。从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定义可知,它强调取消资本项目下交易的货币汇兑限制,而资本项目开放则强调放开对交易的限制,由此可见,资本项目可兑换并不代表资本项目是开放的,而资本项目开放必然要求资本项目可兑换。 IMF在《汇兑安排和汇兑限制年报2011》(IMF,2012)中将资本项目划分为7个大类40个子项,7大类包括:资本和货币市场工具、衍生工具和其他交易工具、信贷业务、直接投资、直接投资清盘、不动产交易和个人资本流动。IMF在每年出版的《汇兑安排和汇兑限制年报》中对当年每个成员国资本项目限制的变动情况做了详细说明,并对成员国资本项目下每个子项的资本限制情况做了记录。 虽然IMF未对成员国解除资本管制、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作硬性要求,但一直鼓励成员国取消资本管制、逐步实现资本项目自由化。资本项目开放一方面有利于推动经济增长,促进金融深化;另一方面也使得一国经济容易受到国际经济因素的冲击,盲目开放甚至可能带来金融危机。资本项目开放有程度的区别,并不意味着资本项目下每个子项目都完全开放,很多国家出于对国家安全维护、保持货币政策的相对独立性、自身宏观经济状况和金融体系发展实际情况的考虑,或多或少地会对资本项目下的某些项目进行限制。目前,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资本项目是完全开放的,美国等资本项目开放度最高的国家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限制,如限制非居民在其境内购买限制性行业的股票等。资本项目开放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对于资本项目何时开放及其开放程度,各个国家需综合权衡利弊后慎重决策。
第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页
关于我们
|
版面设置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