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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参考网读书频道
《京都议定书》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搭建起了国际合作的框架机制,于1994年3月21日开始正式生效。按照公约的要求,每年都会有一次缔约方大会,这成为欧盟最重要的国际合作的舞台之一。里约热内卢地球峰会结束不久,略显失望的欧洲又开始了新的征程。签订一个明确发达国家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目标和时间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成为了欧洲的首要目标。 这次欧洲的准备是很充分的。1995年4月7日,为期11天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一次缔约方大会在德国柏林国际会议中心闭幕,会议通过了《柏林授权书》等文件。文件认为,现有《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所规定的义务是不充分的,同意立即开始谈判,就2000年后应该采取何种适当的行动来保护气候进行磋商,以期最迟于1997年签订一项议定书,议定书应明确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发达国家所应限制和减少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这次会议为1997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次缔约方大会,也就是著名的京都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奠定了各方面的基础。但对于欧洲而言,听到最好的消息则是来自于美国方面发生的变化。 在里约热内卢地球峰会结束5个月后,顽固的老布什在温室气体减排问题上拒不作出让步,选民们抛弃了他,年轻的民主党人比尔?克林顿当选为新的美国总统,而副总统由应对气候变化的英雄阿尔?戈尔出任。这一新格局导致美国政府对待气候变化问题的态度有了很大的转变。这是因为一方面民主党本身比共和党更关注气候变化的问题,另一方面,主持美国气候谈判工作的副总统戈尔还是一位环保主义的忠实信徒。 戈尔于1993年领导制订了一项《气候变化行动计划》。该计划和其他措施共同促使美国承担起到2000年将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保持在1990年水平上的义务。1996年7月,在日内瓦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次缔约方大会上,通过了以美国的一份政策声明为蓝本的《日内瓦宣言》。这次,美国不仅主动参与其中,而且带头向目标和时间表发起了冲锋。 1997年12月,美丽的日本古城京都,这座千年古城,重新焕发了青春,参加《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次缔约方大会的众多政治精英汇聚于此。因为欧盟和美国这两大巨头握手言欢,合二为一,有了这种强大的基础,各界对京都大会充满了期待。 但京都大会的过程,依旧坎坷不平。但由于两大巨头的结合,挑战的关键已经不在于是否要对二氧化碳减排,而是如何对二氧化碳减排。减排的最后期限和减排量成为分歧的焦点,欧洲希望将二氧化碳减排的最后期限定为2010年,三种温室效应气体的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础上削减15%,而美国希望将最后期限定在2008~2012年间,将6种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减少至1990年的水平。 因为这种分歧,在京都大会上,各国总体分成了三派:一派是激进派,包括欧洲和小岛国;一派是缓进派,以美国为核心,外围是伞形国家集团;还有一派是反对派,主要指发展中国家,它们不同意参与碳控制的行列。在发展中国家看来,地球上80%的二氧化碳排放是由工业化国家在工业革命长达200多年的历史中排放出来的,这也是二氧化碳排放问题历史原罪说的基础。 目标上的冲突让会议的争吵不可避免。这次,欧洲非常强硬,坚决拒绝让步。京都大会似乎眼看要以失败告终了。为挽救这次会议,戈尔不顾一切飞赴京都,向与会代表发表讲话,并指示美国的谈判代表艾森施塔特要“表现得灵活一点”。 最终,双方达成妥协,一方面美国作出让步,答应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排7%;另一方面欧洲认可了美国阵营提出的温室效应气体涉及范围,即包括甲烷在内的6种气体都属于温室气体。 在最重要的目标和时间表问题上,协议规定,2008~2012年间,欧洲要在1990年的水平上将排放量减少8%,美国减少7%,日本减少6%。《京都议定书》遵循《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里发展中国家不承担有法律约束力的温室气体限控义务,但被邀请在自愿的基础上参与的原则。这一点,是发展中国家愿意通过这个条约的最重要的原因。正在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国家《京都议定书》,除了对温室气体减排的目标和时间表实现了重大突破以外,还取得了一个重要的进展,那就是建立了旨在减排的三个灵活合作机制——国际排放贸易机制、联合履行机制和清洁发展机制。 这三大机制内涵、方式各不相同,但是目标都是为了减少全球二氧化碳的排放量。 首先,国际排放贸易机制指的是一个发达国家将其超额完成减排义务的指标,以贸易的方式转让给另外一个未能完成减排义务的发达国家,并同时从转让方的允许排放限额上扣减相应的转让额度。 其次,联合履行机制指的是发达国家之间通过项目级的合作,其所实现的减排单位(ERU),可以转让给另一发达国家缔约方,但是同时必须在转让方的“分配数量”(AAU)配额上扣减相应的额度。 最后,清洁发展机制,是《京都议定书》中唯一一个包括发展中国家的弹性机制,发达国家通过提供资金和技术的方式,与发展中国家开展项目级的合作,通过项目所实现的“经核证的减排量”(CER),用于发达国家缔约方完成在议定书中的承诺。 这些机制,既是政治行为,也是经济行为。这些机制允许发达国家通过碳交易市场等方式灵活完成减排任务,而发展中国家则可以获得相关技术和资金。 从此,“碳”成为了商品、金融产品,进而衍生出一个新兴产业。到2006年,全球碳交易市场规模已达到300亿美元。2010年1月16日在上海举行的“2010低碳经济与期货市场论坛”上,芝加哥气候交易所主席兼首席执行官理查德?桑德尔大胆预言:“未来全球二氧化碳交易市场将可达到10万亿美元,而中国在排放权交易中应该占到第一位。” 《京都议定书》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它是人类第一份具有法律效应的碳排放控制的国际协议书。 然而,好事多磨,谁也没有想到,从《京都议定书》被各国采纳到最终生效,竟然长达近8年的时间。这期间发生了很多戏剧化的历史事件。这和在京都谈判的时候,为了实现大目标,具体操作的细则没有出台有关,从而使得协议书中充满了很多未尽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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