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人民网报道,首都机场高速收费问题一度成为媒体关注焦点,近年来不断有律师状告机场高速收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也不断有人站出来质疑此收费合理性,审计署的审计公告亦斥责其“不合理”。
明明是政府举资修建,怎么突然间就成了“经营性公路”?既得利益者们首先想到的,是要为继续收费找到一个借口,于是,“公路收费有利于缓解交通拥挤”说粉墨登场。这话等于是说:按法理,钱确实是收够了;但据实情,我们不得不收———为了缓解交通拥堵的“效率”,首发公司不顾自身委屈发扬打持久战精神准备连续受累100年;与此相比,你们多交几年钱这点“不公平”,又算得了什么呢?
去机场的路,虽然盘踞着一只“公路虎”,但该去的总还得去。更何况,作为一条“经营性公路”的企业,却俨然以政府身份肆意收取“拥堵费”,即便缓解交通压力的“效率”再高,也与法律和公理相悖。
因此,在已经收费过期的“公路虎”上,无需奢谈所谓“效率与公平”,而是应该重点关注政府的公信和法律的尊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