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收费将“人为”增加社会交易成本
    2007-11-29    岳瑞芳    来源:国际金融报
  11月19日,商业银行开通跨行通存通兑业务并公布收费标准。业务刚一推出,即招来质疑声一片,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银行特别是大银行的“收费过高”上。
  开展通存通兑业务,不但可以方便储户,对银行来说,信息资源共享、人力资源共享、储户资源共享,也都将带来银行劳动效率的提高和经营成本的降低,对银行甚至是整个社会都有利,应该得到支持和推广。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说,作为银行,特别是国家控股的大型商业银行,其国有性质决定其应负有一定的社会责任。然而,大银行的“高收费”行为却等于是在“人为”地增大银行甚至是整个社会的交易成本,是很不应该的。
  应该说,大、小银行间的确存在竞争行为,为巩固自身的市场地位,大银行适当采取比小银行高的收费标准无可厚非,但究竟应该高多少,是否应全部由消费者承担值得探讨。
  据悉,跨行通存通兑的费用支付方式有财政补贴、小银行补贴或客户支付三种,目前只是采取了客户支付方式。刘俊海等专家建议,能否将三种或其中两种方式相结合,比如小银行补贴和客户支付相结合,在小银行能接受的范围内,采取措施鼓励大银行积极支持跨行通存通兑业务,先将业务推开,然后再进行适当的利益再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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