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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24日媒体披露“家电下乡”活动销售环节存在的问题,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了商务部和其他相关部门。商务部负责家电下乡的综合司的同志对记者表示,目前正在搜集地方情况,近期将会公开表态,可能会专门为此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对外界的评论做出回应。 商务部表示,据他们掌握的情况,媒体所反映的问题应该是个别情况,譬如:经销环节价格问题、市场产品以次充好等等。 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主任王耀参与了商务部为家电下乡组织的企业招投标活动。他说,家电下乡活动的开展一直比较顺利,主流是好的。[详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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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北京市工商局怀柔分局执法人员在“家电下乡”专区查看各种票据。当日,北京市工商局怀柔分局开展“家电下乡惠农民”产品质量大检查行动,对被指定的5家“家电下乡”经营主体进行检查,保证让农民购买到放心如意的家电商品。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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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家电下乡财政补贴的流动轨迹 |
2008年11月30日,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宣布,为扩大内需,改善民生,拉动消费带动生产,将在全国全面推广“家电下乡”工作。对农民购买彩电、冰箱、手机、洗衣机等产品,按销售价格的13%给予财政补贴。对补贴的价格设定了最高限价,彩电不超过2000元,冰箱不超过2500元,洗衣机不超过2000元,手机不超过1000元。实施时间暂定四年。按照时间顺序,“家电下乡”工作分三批进行。 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中央财政负担80%,省级财政负担20%。在补贴资金的管理与拨付上,县级财政部门建立直补资金台账,确保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封闭运行。财政部门将定期检查和掌握补贴资金的发放动态情况,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和及时足额兑付。省财政及时将国家补贴资金和省级补贴资金拨至各市、县财政部门,市、县财政部门则及时将补贴资金拨至县级“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专户”存储。[查看全文]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