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重庆主城区出租车司机“罢运”后,主管部门雷厉风行,召开了一系列会议,做了大量协调工作。仅仅一天后,八成出租车已经恢复运行,继而全部恢复运行。在肯定当局从善如流,俯顺民意的同时,我不得不要提同一个问题:为什么什么事都要到“罢运”才能解决? 从报道看,重庆有关部门对出租司机“罢运”的原因了然于胸,而且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有的已是老生常谈,但无论如何,都是在政府的职权范围之内就能解决的。 例如“加气难”。据称今年以来,重庆天然气供应量较往年有了大幅增加,同比增加9000万立方米,增幅为28%.而造成“加气难”原因之一是主城区气温骤降,用气量大幅增加,另一方面是出租车交接班时间基本一致,集中加气,出现排队加气的现象。但稍加分析,不难看出问题还是出在主管部门。供气量固然增加,但显然满足不了实际需要。这次政府决定每天加供10万立方米,说明对实际需要的增加量估计不足。从一天之内就能作出增加的决定看,增加供应并无克服不了的困难,那为什么不能及时采取措施呢?至于后两个原因就更不成理由,哪个城市的出租车不是差不多时间交接班,今天难道重庆主城区的出租车就改了交接班时间吗?加气站就不能按照这一特点采取措施吗?“气温骤降”的原因更可笑,天气预报还解决不了?那要再出现今年初那样的冰雪灾害怎么办? 又如“份儿钱”。重庆市政府新闻发言人也承认这次事件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有的出租汽车公司对出租车驾驶员所收的‘份儿钱’每天增加50元-70元,由此使驾驶员的收入全年将减少2万元以上”。我不知重庆出租车驾驶员的年平均收入是多少,即使高达10万元,2万元以上也要占20%.这样大幅度的减少,并且从半年多以前就已开始,难道驾驶员没有提出要求和抗议?主管部门在干什么?现在一罢运,政府马上允诺“今天”免收“份儿钱”,并下令那些公司降到原来的水平。如果从年初出现这种情况就及时采取如此强硬的措施,还会发生“罢运”吗? 我注意到,重庆政府正告那些阻挠城市正常运行的不法分子,触犯法律必将受到应有惩罚。这是完全必要的。但对有关部门没有及时采取措施造成“罢运”过程中已经发生的过激行为要加以区别,具体说,要以政府采取措施前后为界线。在此前发生的情况,有关部门无论如何难逃其咎,所以不能单方面追究责任。同时对主管部门长期无所作为、玩忽职守,也应依法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