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以GDP为主要目标的增长方式,不能不触及政府转型。总的判断是,“十二五”改革对政府转型的依赖性全面加强。 (1)明确提出把政府转型作为“十二五”改革的重点。“十一五”政府转型有所进展,但总体滞后于现实需求,并且政府转型的滞后越来越成为制约经济社会改革的突出矛盾。从发展方式转型的角度出发,“十二五”要明确提出把政府转型作为改革的重大任务,推进包括行政体制在内的全领域改革,加快实现由经济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转变。 (2)调整中央地方关系,实现事权从环节划分向项目划分转变。目前政府转型突出的难点在于地方政府转型滞后。“十二五”推进政府转型的切入点在于有效理顺中央地方事权关系。在明确辖区责任的基础上,要从“决策-执行”角度划分各级政府事权转变为从项目角度划分各级政府事权。把社会保障等事关全国的事权上收到中央,加大地方政府在公共就业等方面的事权责任。 (3)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支出占比提高到50%。“十二五”加大财政在基础教育、基本医疗卫生、基本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方面的支出安排,占财政支出比重要明显提高,使财政加快转型为公共财政。 (4)把“让农民工成为历史”作为政府约束性指标。从各地实践看,地方政府很难解决农民工问题,必须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推动。建议:第一,建立以中央和省级政府为责任主体、市县政府负责具体实施和管理的分工体系,为“十二五”农民工市民化提供强有的财力保障和组织保障;第二,把政府土地收益的一部分用于解决农民工基本住房保障问题;第三,保障农民工公共就业服务,尽快把农民工纳入所在城市就业、失业统计范围,建立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劳动力资源及就业状况调查统计登记分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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