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事坛]律师明天做法官
    2007-11-09    傅达林    来源:经济参考报
  从一名律师到法院副院长,完成这一角色转换,35岁的王时银仅仅用了两个月时间。两个月前,他还是一名县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两个月后,他成了安徽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虽然在英美法系国家,从优秀律师中选任法官已成通则;但对于基本传承大陆法系传统的中国而言,这样的做法仍属特例,所以值得关注。
  在中国的现实环境下,原本处于“法律帝国”国王宝座上的法官,其职业魅力却不及自由执业的律师;原本是社会法律精英中的精英的法官,其专业素养往往也不及律师。这无疑是一种不合乎法治逻辑的职业结构。
  改变这种职业格局的一条可行之道,就是从法律水平较高的律师队伍中选拔法官。从已经具有多年诉讼工作经历和阅历的律师中选拔法官,有助于提高法官的法律素养和认知案情、分析法理、明辨是非的能力。从律师职业角度看,更多优秀的律师进入司法系统,也意味着他们的政治舞台更加广阔,其对国家法治进程的影响力也更大,可谓两全其美。
  然而现实中,从律师中选拔法官仍面临诸多藩篱。一份关于法律人士职业选择的调查显示,参与者选择法检系统做公务员的占26.67%,选择律师职业的占73.33%。差距背后的主要原因在于待遇。
  所以,要畅通从律师中选拔法官的渠道,根本上还在于增强法官的职业吸引力,尽可能多地援引各种激励机制提升法官的职业荣誉,包括稳定的任期、优厚的薪金和减少他们的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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