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劲松状告铁道部一案遭一审驳回后,其上诉日前又以败诉而告终。北京高院终审认定,铁道部《春运通知》不具备价格制定的性质,故铁道部不具有申请听证的法定义务。郝劲松则表示,他将继续向最高院申诉。
再次看到郝劲松败诉的判决,并再次看到郝劲松倔强的申诉后,笔者禁不住对郝劲松的维权之旅报以更深的钦佩和敬意了。
的确,多少人面对来自垄断行业的权利宰割和经济盘剥,均会世故地选择忍气吞声或逆来顺受,因为谁心里都十分清楚,从经济层面“算计”类似维权行为的最终结果,走法律索赔之路,终究是一百个不划算的。可是,假若我们换一个角度,即从公民权利的角度来衡量,便会发现这微不足道的索赔却分明意义深远。毕竟在这个有十多亿国民以火车为首选出行工具的国度,火车票价的每一次不经意的升与降,便都与国计民生或公民权利息息相关。也许郝劲松的申诉依然会遭至败诉,但他虽败而犹荣。
曾有民权专家说:社会成员对公共权力的要求若不为立法所确认,便不可能成为法定权利,至多只是道德意义上的权利或习俗意义上的权利。通过回放郝劲松坎坷不堪的维权历程,他带给国人的启示同样是深刻的,即权利只有在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心中都生长起来时,它才能不断向理想中的法定权利之目标大踏步地迈进。 这起旷日持久的维权官司,最终将会成为公民维权的一个页码,被更多的国人收藏于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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