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不是企业不识骗术
    2008-08-01    作者:卫国    来源:经济参考报
  前不久有媒体报道,北京丰台警方破获一起盗用人民大会堂名义诈骗案,遍布全国24个省区市的500多家企业从骗子手里买来了所谓“人民大会堂各种指定产品称号”。
  据报道,这是迄今为止国内最大一起冒用公共机构名义诈骗案,该犯罪团伙假冒“人民大会堂及中国产品质量监督委员会”名义行骗,声称在全国范围内评选人民大会堂各种指定产品,参会者只需交4800元即可获得荣誉称号和中国十强企业称号。一些企业将买来的荣誉当“殊荣”,大做广告宣传,如河北一家生产方便面的小厂,迅速赶制出子虚乌有的荣膺全国十佳广告片,斥资20万元在当地电视台黄金时段轮流“轰炸”,想以此打开产品销路。还有的企业敲锣打鼓搞所谓庆祝活动。
  骗子很可恶,可这些所谓“受骗”企业故意买假荣誉当广告欺骗消费者,更令人憎恶。这么说并没有冤枉他们。这场骗局原先并不深奥和复杂,如果是正规的评选,必备程序是不可少的,如参评企业需上交申报材料;主办单位要去企业检查、考察;还要组织消费者或用户对企业产品进行必要的测评等,怎么可能不作任何检查,交了钱就发荣誉牌匾?这漏洞百出的评选是明摆着的花钱买假荣誉,明眼人一看便知,“受骗”企业难道真的“弱智”看不出来?
  假评比、假荣誉何以赢得一些企业青睐?笔者剖析,企业感兴趣的无疑是那块金灿灿的假荣誉证书和牌匾,这或许就是受骗企业说不出口的“另类隐情”。假荣誉有何价值呢?能装饰“脸面”,提高企业知名度和信誉度,从而带来商业价值的提升,甚至还能糊弄消费者,招来如潮的客源。企业买假荣誉给自己“贴金”,这本身就是不诚信行为,也违反《广告法》和《消法》,构成对消费者欺骗,应当严惩。
  破绽百出的假评选有市场,足以说明有人对假荣誉情有独钟。造假之所以受欢迎,反衬出真荣誉来之不易,需要企业长期苦练内功,提高产品质量,竭诚为消费者服务。而假荣誉花上几个钱便信手拈来,来之容易如同吃豆腐。骗子恰恰瞄准有人“求假”心切,横发“骗财”。可见,打击近乎泛滥的假评比固然要打骗子,但整肃少数企业诚信滑坡、信誉“贬值”也不可缺位,这样方能消除假评比的“买方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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