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月14日获悉,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日前发布《关于开展进口药品和抗癌药品价格申报的通知》,要求已纳入我省网上采购平台的且属于降低关税和增值税范围内的进口药和抗癌药品,按照降价金额不少于降税金额的原则,于近期内申报采购价格。对于应降而不降的药品,在今后我省的药品集中采购活动中将进行相应扣分处理,直至取消中标挂网采购资格。这一举措,被业界称为抗癌药“最严降价令”。
通知明确,专项集中采购目录包括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降低药品进口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2号)和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抗癌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47号)文件涉及的抗癌药。省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企业应根据我省医疗机构的市场份额,结合本企业的生产成本进行报价,并按要求如实填报全国各省正在执行的最低的省级集中采购价、江西现行各设区市最低采购价,以及进口关税和增值税减免情况。
据省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不响应降价号召的药品取消挂网资格,意味着企业的药品将无法被医疗机构采购,失去市场。在此之前,取消挂网的药品多数是因为原料药不合格、停产、不供货或不能正常供货及药品质量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