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退市吉恩、退市昆机之后,“烯碳退”也将迎来终点。由此,自2018年以来,沪深两市已经先后有5家上市公司遭遇退市。
烯碳退临近终点
烯碳退正在走近终点。根据该公司发布的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十次风险提示公告,该公司股票的最后交易日为7月17日。截至7月16日收盘,烯碳退收报于0.64元/股,当天大跌9.86%,截至目前,总市值仅为7.39亿元。
Wind统计数据显示,从6月5日到7月16日的29个交易日中,烯碳退累计下跌了86.50%,期间总成交额为6.46亿元。自6月5日退市整理期开始交易以来,烯碳退就一路跌停。6月26日,烯碳退告别了单日千元、万元的交易量级,全天成交482.5万元。6月27日,烯碳退跌破1元/股,成为市场上第二只“仙股”,当日成交量也急剧放大,全天成交额为7208万元。6月29日,烯碳退遭遇第16个跌停,全天成交额为9271万元,换手率达到10%。7月2日,烯碳退彻底打开跌停。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一季度末,烯碳退的A股股东户数为16.48万户,前10名股东持股比例为17.83%。根据公告,该公司控股股东银基集团托管于长城证券的股份,被长城证券根据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浙)02执42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强制卖出(可售冻结卖出)。2018年7月10日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银基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206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9%;7月11日卖出9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经过此次权益变动,银基集团持股比例从11.27%降至9.40%。
尽管退市在即,仍有一些投资者对烯碳退恢复上市抱有期待进而进行豪赌。7月13日,深交所披露了一周市场监管情况。在市场交易监管动态方面,深交所当周共对202起证券异常交易行为进行了分析,对于涉及盘中拉抬打压、虚假申报、反向交易等异常交易情形,及时采取了自律监管措施,对买入“*金亚”“烯碳退”金额居前的14个账户进行了风险提示。业内人士则提示,会计师事务之所以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以及内控存在重大缺陷等理由,对烯碳退的2017年财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这也意味着以后烯碳退想要重新恢复上市,必须要清理掉这些不确定性因素。
7月13日,深交所还对该公司下发了关注函。关注函提到,该公司应当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及时做好相关工作,以确保公司股份在本所退市整理期届满后45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分别于2018年6月1日和7月3日向该公司发出两份关注函,督促其尽快完成委托证券公司提供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服务的相关工作并及时公告。该公司在关注函的回复中称,将尽快完成聘请工作,同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但截至目前,该公司仍未就委托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进入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服务等具体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两市非标退市第一单
今年5月28日,深交所宣布对*ST烯碳做出终止上市决定,这是2018年度深交所首家被强制终止上市的公司,同时也是沪深两市第一例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意见后退市的上市公司。深交所表示,*ST烯碳2014年、2015年、2016年连续3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自2017年7月6日起暂停上市。2018年4月28日,公司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上述情形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规定的公司股票应终止上市情形。
*ST烯碳同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自2018年6月5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为30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18年7月17日,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当天,该公司同时宣布更换董事长和总经理,黄远成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法定代表人等职务,魏超文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仍为公司董事,并被选举为公司董事长。
资料显示,在今年4月28日*ST烯碳发布2017年年报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后,当日同时披露了退市风险警示。5月15日,*ST烯碳提出听证申请。5月24日,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召开*ST烯碳终止上市听证会,现场听取了*ST烯碳的申辩意见。深交所表示,依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ST烯碳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标准客观、事实清晰、依据明确。
6月21日,烯碳退召开了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后,因部分股东情绪激动,现场的正常秩序无法维持,导致现场股东大会无法正常进行,无法履行正常的审议程序形成最终表决意见。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烯碳退董事会宣告2017年度股东大会终止召开,未形成最终决议。公告显示,该公司将择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重新审议包括2017年年度报告在内的一系列提案。
退市常态化持续推进
A股上市公司退市难一直以来饱受诟病,一些上市公司长期“僵而不死”,使得投资者热衷于炒作重组,引发劣币驱逐良币,扭曲了市场的估值体系。2018年以来,随着退市制度的日益完善和退市力度的显著增强,这一情况正在得到扭转。
今年3月2日,证监会宣布就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改内容主要包括,强化沪深证券交易所对重大违法公司实施强制退市的决策主体责任,明确规定上市公司构成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的,证券交易所应当严格依法作出暂停、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在完善重大违法行为退市制度的同时,修改后的新规还将进一步加大对财务状况严重不良、长期亏损、“僵尸企业”等符合退市财务指标企业的退市执行力度。稍后,沪深交易所出台了《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
种种迹象显示,2018年以来,交易所对于推进上市公司退市常态化以及强制退市力度显著增强。今年以来,沪深两市已经先后有包括上交所的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吉恩”)、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昆机”),深交所的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烯碳退”)、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亚科技”)、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雅百特”)遭遇退市。其中,*ST吉恩触及净利润、净资产和审计意见等三项退市指标,*ST昆机触及净利润和净资产两项退市指标,烯碳退为沪深两市第一例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意见后退市的上市公司,金亚科技和雅百特则是因为涉及财务造假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而被启动强制退市机制。
深交所表示,在现有法律框架下,资本市场已基本建立了多元化、市场化的退市指标体系和严格、稳定的退市实施机制,逐步实现了退市的“常态化、法制化、市场化”。下一步,深交所将严格落实退市主体责任。一方面,严把退市执行关,对触及退市条件的公司“出现一家,退市一家”;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制度,优化财务类和市场类退市指标体系,对持续经营能力存疑或存在重大不确定事项的高风险公司加大风险警示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