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外资对中国金融市场的参与进一步加深
(一)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规模继续扩大
2010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共批准22家QFII机构投资额度合计
30.5亿美元。其中,新批12家QFII机构投资额度18.50亿美元,追加9家QFII机构投资额度13亿美元,收回1家QFII机构投资额度1亿美元。截至2010年末,累计批准97家QFII机构共计197.2亿美元额度。
2010年,中国证监会批准13家境外机构的QFII资格,其中11家为资产管理机构,1家为政府投资机构,1家为其他机构投资者,长期资金管理机构在全部QFII中所占比例已达到69%。截至2010年12月底,QFII总数达106家,其中91家QFII已开展投资运作。
2010年,中国证监会加强对QFII业务模式和投资运作的持续监管,积极研究QFII参与股指期货问题,起草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指引》。目前,《指引》已获国务院原则同意并已公开征求意见,待完善后发布实施。
(二)外资银行类金融机构的新设、参股及其经营情况
2010年,中国银行(3.35,0.06,1.82%)业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在华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资本和拨备充足、资产质量良好,流动性和盈利状况较好。截至2010年末,有45个国家和地区的185家银行在华设立了216家代表处;有14个国家和地区的银行在华设立了37家外商独资银行(下设分行223家)、2家合资银行(下设分行6家,附属机构1家)。外商独资财务公司有1家,另有25个国家和地区的74家外国银行在华设立了90家分行。
截至2010年末,共有32家中资商业银行引进41家境外投资者,引进外资余额为384.2亿美元,其中2010年引进外资54.2亿美元;16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引进5家境外投资者,引进外资余额为0.8亿美元,2010年引进外资0.3亿美元;9家中资银行在海外上市,引进资金余额为630.8亿美元,其中2010年海外上市引进资金137.4亿美元。
2010年,中国银监会新批准1家外资法人银行从事人民币零售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法人银行办理国债承销业务,允许外资法31资料来源:中国证监会。
人银行发行银行卡。截至2010年底,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国银行分行44家、外资法人银行35家,获准从事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外资银行机构56家。
截至2010年末,在华外资银行资产总额1.74万亿元,同比增长29.13%,占全国金融机构资产总额的1.85%;各项贷款余额9103亿元,同比增长26.4%,占全部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的1.79%;各项存款余额9850亿元,同比增长40.3%。在华外资法人银行平均资本充足率为18.98%,核心资本充足率为18.56%。
(三)外资证券类金融机构继续积极参与证券期货市场截至2010年底,先后有中金公司等13家合资证券公司获准设立,其中长江巴黎(长江证券(12.69,0.13,1.04%)和法国巴黎银行合资)已终止合资变更为内资证券公司,目前合资证券公司共12家,其中2010年最新批准3家。此外,根据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管理办法,外资还可以依法通过QFII购买上市证券公司股权。
截至2010年底,先后有37家合资基金管理公司获准设立,其中17家合资基金公司的外资股权已达49%。2010年,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增加了3家,其中2家为新设成立,1家为由内资公司转为合资公司。
截至2010年末,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各有3家特别会员,并各有38家和22家境外证券经营机构直接从事B股交易。此外,还有8家境外证券交易所驻华代表处、156家境外证券类经营机构驻华代表处获准成立。
根据CEPA及相关补充协议的安排,截至2010年底,中国证监会先后批准了苏皇金融期货亚洲有限公司、新际经纪香港有限公司、摩根大通经纪(香港)有限公司分别参股银河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现更名为银河期货有限公司)、中信期货经济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中信新际期货有限公司)及中山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摩根大通期货有限公司),出资比例分别为16.68%、42%及49%。
2010年,苏皇金融期货亚洲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向银河期货有限公司增资3002万元,中方股东也进行了同比增资。增资后,苏黄金融期货亚洲有限公司出资金额为5003万元,占银河期货注册资本的比例仍然为16.68%。
(四)外资保险类金融机构的新设、参股及其经营情况截至2010年底,全国共有保险公司146家,已开展营业的有131家。其中,外资保险公司54家,包括外资财产险公司19家,寿险公司28家,再保险公司7家。此外,有23个国家和地区的保险机构在15个城市设立了169家代表机构。
截至2010年底,外资保险公司总资产为2621亿元,较年初增加569亿元,增长27.71%,占全部保险公司总资产的5.19%,同比上升0.14个百分点。
2010年,外资保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634.3亿元,占市场份额为4.37%,比上年同期增加0.25个百分点。其中,外资财产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为42.83亿元,市场份额为1.06%;外资寿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为591.47亿元,市场份额为5.63%。在北京、上海、深圳、广东外资保险公司相对集中的区域保险市场上,外资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分别为16.31%、17.94%、7.88%、8.23%。
2010年5月,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劳合社再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在原有业务范围的基础上,在上海市及已设立分公司的省市,增加以下保险业务:一是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财产保险业务;二是短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自此,英国劳合社进入中国市场三年后终获直接承保业务资格,公司性质也由再保险公司变更为财产保险公司。
(五)外资对境内上市企业的并购情况
2010年,中国证监会与商务部配合,依法支持了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向拉法基集团子公司拉法基中国海外控股公司发行股份认购资产、帝亚吉欧高地控股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四川水井坊(21.78,0.27,1.26%)股份有限公司、嘉士伯啤酒厂香港有限公司收购重庆啤酒(64.26,-0.27,-0.42%)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事宜。
(六)外资对黄金市场、外汇市场、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的参与程度不断提高
1、外资金融机构在黄金市场的交易量增长较快。
外资银行会员入市初期,因受一些政策限制,总体交易量不大。
2010年9月份以后,外资银行自营业务呈现出快速增长态势。2010年,瑞士信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获准成为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截至2010年底,共有五家外资商业银行获准参与黄金市场。2010年,外资银行会员自营业务量217.3吨,比上年增加181.3吨,是上年的6倍,占银行自营业务的10.3%,比上年增加了8个百分点。2010年某些月份,外资银行会员可以排进自营业务的前十名,外资银行自营业务发展迅速,已经成为银行自营业务增长的重要动力。
2、外资银行在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市场、外币对现货及衍生品市场的交易量均大幅增长。
2010年,外资金融机构在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市场交易非常活跃,市场份额大幅上升。在人民币外汇市场上,外资金融机构交易规模同比增长41.6%,远高于整个市场16%的增长速度,其市场份额大幅上升,占比为33%,较2009年上升6个百分点。其中,外资做市商的市场份额上升2个百分点,为25%。截止2010年底,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市场共有外资会员104家,占市场会员总数的36%,比上年末下降4个百分点。
在外币对现货市场上,外资金融机构的交易规模增长明显,市场份额持平。2010年,外资金融机构在外币对现货市场的交易规模同比增长44%,市场份额为72%,与2009年基本持平。2010年,外资金融机构在外币对衍生品市场的交易同比大幅增长128%。截止2010年底,外币对市场共有外资会员41家,占市场会员总数的43%。
3、外资金融机构在银行间本币市场份额有所增长。
2010年,外资金融机构38在银行间本币市场份额有所增长,全年交易规模达23.64万亿,占2010年度总交易规模的6.52%,市场份额同比增加0.65个百分点,其中货币市场份额有所下降,而债券市场份额则出现小幅增长。外资金融机构在利率互换市场交易的份额最大,达到46.43%。
交易规模增长方面,外资金融机构除了在买断式回购、债券远期和远期利率协议等市场的交易量有所下降外,在其余子市场的交易规模都出现了不同幅度的增长,其中利率互换市场交易规模增速最快,同比增长217.54%,现券市场、质押式回购与信用拆借市场的交易规模增幅分别为57.38%、24.44%和19.82%。
截至2010年底,银行间本币市场共有外资银行成员95家,新增15家,31家外资银行通过人民币利率互换业务制度备案,18家外资银行通过人民币远期利率协议制度备案。
4、外资金融机构在基准利率建设方面作用进一步增强。
2010年,外资机构在基准利率建设方面作用进一步增强。2010年外资银行在16家Shibor报价行中依然占据2个席位,分别为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和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在10家Shibor场外报价行中也占据与上年相同数量的3个席位,分别为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三菱东京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和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此外,在17家对以Shibor为基准的利率互换业务进行报价的机构中,外资机构占据5席,较上年增加了美国银行上海分行和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2家机构。
同时,外资金融机构通过继续积极参与利率衍生品市场交易而推动了Shibor基准利率的建设。2010年外资金融机构参与的以Shibor
为基准的利率互换交易规模达4584.83亿元,增长275.34%,占2010年以Shibor为基准的利率互换交易总规模的37.94%。2010年远期利率协议全部以3个月Shibor为基准达成,其中外资金融机构的交易占3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