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深圳8月3日电
中国经济特区深圳的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现已正式启动。这意味着,在中国内地经济领域一直扮演“排头兵”角色的深圳,又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面成为“先行军”。
《深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于7月31日正式出台,并将力争在今年10月1日前基本完成。该方案的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并探索大部门体制,同时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突出明确和强化责任。
中共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代市长王荣表示,深圳特区成立29年来,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先后进行了7次大机构改革,在许多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机构设置不够合理,政府部门职责不清、权责不对称等现象,直接制约了政府管理总体效能的发挥。
在该方案中,最受各界关注的则是建立决策、执行、监督三种权力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根据方案,市政府机构统称为工作部门,并根据部门职能定位做出区分。主要承担制定政策、规划、标准等职能,并监督执行的大部门,称为“委”;“局”主要承担执行和监督职能;协助市长办理专门事项、不具有独立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称为“办”。
“决策、执行、监督各自有着不同的专业要求,直接决定着政策是否连贯、政府运行是否高效,以及纠错能力的强弱。深圳市‘委’‘局’‘办’的分设,体现了将三种权力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思路。”中央党校政法部副教授黄小勇博士说。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北大政府管理学院博导汪玉凯认为,这三种权力的分离,是此次改革最大的亮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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