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铁腕改革机构:不谈条件、不讲价钱
    2009-08-02    作者:黄树辉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从方案公布到改革基本完成只给两个月时间,深圳市政府的决心和信心都堪称史无前例。
  7月31日,深圳公布了《深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并明确改革计划于10月1日前基本完成。改革后将设置31个工作部门,减少15个机构,大大低于中央规定大城市为40个左右的机构限额。
  为减少改革阻力,深圳市还下发了《关于严明纪律切实保证政府机构改革顺利进行的通知》,要求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一定要服从改革部署安排,不谈条件,不讲价钱,坚决执行。

沉寂5年后再启动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汪玉凯向CBN记者表示,此次深圳市政府机构改革的最大亮点在于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大板块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原则,初步建立起政府内大部门格局。
  根据方案,深圳未来将建立起“委”、“局”、“办”的政府架构。据深圳当地媒体的介绍,“委”主要承担制定政策、规划、标准等职能,并监督执行;“局”主要承担执行和监管职能;“办”主要协助市长办理专门事项,不具有独立行使行政管理职能。
  这意味着,曾经备受关注却一度搁浅的深圳“行政三分”改革再次启动。
  此前,深圳从2003年开始进行“行政三分”的体制探索,但此后并无下文。
  深圳市社科院研究员、深圳市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杨立勋表示,当年“行政三分”流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与部分媒体和社会舆论把“行政权三分”误解为“三权分立”有一定关系。
  深圳大学管理学院教授马敬仁曾是深圳“行政权三分”制度的主要设计者,他向CBN记者表示,此次改革不是简单的机构撤并,而是政府机构全面、重大、系统性的再造,也是自2001年起中编办开始在深圳试点以来最重大的一次改革。

如何行政三分

  按照方案,此次调整中减少的15个政府机构,将按照职能分别归属合并到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委员会、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交通运输委员会、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居环境委员会等七大决策部门。
  不过,由于原有的每个部门都或多或少具备执行职能,因此上述“委”可能并非单纯的决策和监督部门。
  例如由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整合组成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此前两部门都既有政策制定职能,又有执行职能,在组成新的委员会后,如果只保留决策和监督等职能,就会缺乏相应的执行部门。
  而此前也有学者提出:“行政三分制究竟是对各政府职能部门总体上的职能分离,还是对每个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能进行分解?”因为就某些行政职能来说,决策、执行、监督很难分离。以卫生系统而言,事实上无法根据上述三分原则分设三个部门。而如果在卫生系统内部进行三分,就要容易得多。

或暂时出现机构肿胀

  马敬仁说,此前的改革方案虽然未获实施,但近几年深圳在体制、社会层面、政府内部、社会监督、NGO、社区建设等方面都做了许多铺垫,目前实施“行政三分”可谓水到渠成。
  不过,此次深圳市政府机构改革的阻力却不减当年。
  汪玉凯认为,各司其责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大板块之间能否建立有效的衔接,并保证政府机构的流畅、高效运行,事关整个改革大局的成败。而改革必然涉及机构的调整整合和人员的转岗分流,更是阻力重重。
  为确保改革顺利推进,深圳市7月31日下发了《关于严明纪律切实保证政府机构改革顺利进行的通知》,要求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一定要服从改革部署安排,不谈条件,不讲价钱,坚决执行。
  根据上述通知,在机构改革期间将严禁利用手机短信、互联网散播不实信息,严禁超限额设置机构、变相增设机构,严禁违章调度资金、转移资产、私分钱财,而新机构挂牌前也要冻结人员调入和干部提拔。
  不过,备受关注的政府机构人事安排问题尚未公开。
  按照马敬仁的判断,改革的过渡期也许会出现暂时性的机构肿胀,短时间内局级岗位的总量不会减少,副局级岗位包括执行部门还会有一定的增量。“但随着政府部分事务的不断剥离和机构改革深入,政府机构和人员将会相应减少。”
  马敬仁认为,深圳“大部制”的建立和“行政三分”改革还需要上位授权和相关配套改革,决策、执行和监督三者之间的关系,以及政府部门的业务流程重组和再造,这都需要一个制度安排将它们固定下来,才能形成一种全新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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