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电煤价格必须进行“两个整合”
    2008-06-27    谭浩俊    来源:中国网

    虽然上周四国家发改委对电煤出矿价进行了临时性价格干预,但是,中转地秦皇岛等地的煤炭市场价格还是创出了连续七周新高,广州港煤价更是接近国际煤价。(6月26日《中国经济网》)

    在煤炭企业和发电企业四处开花的情况下,指望通过行政手段达到控制电煤价格的目的,很有可能是一厢情愿的事。即使措施再有力、手段再严厉,其调控效果也会大打折扣。
    笔者认为,要想对电煤价格实施宏观调控,进行价格干预,防止因电煤价格无节制的上涨引起恶性通货膨胀,必须进行“两个整合”。
    首先,整合煤炭开采资源。近年来,由于安全事故频繁发生,人员伤亡现象十分严重,国家对煤炭开采企业进行了全面整顿,关闭了部分不具备开采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小煤矿、小开采企业。应该说,从提高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减少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方面,起到了一定效果。但是,实事求是地讲,仅仅依靠整顿关闭一些存在安全隐患的小开采企业,并不是长久之计,随着煤炭市场价格的不断攀升,以及供求关系的紧张,一些被勒令关闭的企业,在没有有效整治、安全隐患没有得到充分排除的情况下,又纷纷恢复生产,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又将面临严峻的考验。更重要的,由于煤炭开采企业过于分散,特别是存在大量个体开采的情况下,国家将对煤炭价格失去干预能力,没有任何干预手段。目前,电煤价格无节制地上涨,正是这种遭遇、这种尴尬的体现。而事实,煤炭作为一种难以再生的资源,在资源日趋减少的情况下,国家应当对其开采、使用实施统一管理、统一规划,而不是放任自流。因此,有必要对现有的煤炭开采资源进行有效整合。一方面,对所有不具备开采条件的企业坚决关闭,以防止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另一方面,由政府牵头,按照市场运作方式,将大量分散的煤炭开采企业以股份制的方式,组成煤炭集团,实行统一开采、统一管理、统一销售,否则,就由国家强制没收。只有这样,国家才可能对煤炭供应和煤炭价格实施宏观调控。
    第二,整合发电资源。电煤价格上涨,一个重要的原因,与近年来发电企业增长过快不无关系。由于前些年出现了电力供应紧张的问题,各地都在把建设发电企业作为一块“肥肉”,都在纷纷建造新的发电企业。有条件的地方在投资建造发电企业,没有条件的地方也在建造发电企业。在煤炭供应没有明显增加的情况下,发电企业的大量增加,必然造成电煤供应的紧张,涨价也就成了必然。实事求是地讲,目前还刚刚开始,如果等到各地新投资的发电企业全部投产,电煤供应紧张的矛盾将更加突出,电煤价格会进一步上涨,而发电企业的亏损也将进一步加剧。所以,为了避免这一现象的出现,防止电煤供应状况的进一步恶化,有必要防患于未然,从现在开始,就对发电资源进行有效整合。一是停止审批新的煤炭发电项目,对未批先建的发电项目,坚决停止建设,并以干部考核责任制的方式下达给各级政府和部门;二是对一些小火力发电企业、污染严重的发电企业、效益较差的发电企业实施关闭;三是对发电企业进行重组、兼并,组建发电企业集团,加强发电企业的管理,降低运行成本,防止恶性竞争。
    当然,对煤炭和发电资源进行整合,并不是走回头路,也不是实行计划经济,而是为了更好地利用社会资源,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防止恶性竞争现象的发生。同时,也是为了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应对可能出现的恶性通货膨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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