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在《废除户籍制度最少需要多少资金》一文中,对中国户籍制度的改革,做了一个非常简略的资金需求估算,结果表明,要彻底废除户籍制度,所需要的资金是非常巨大的。就这种意义来看,户籍制度之所以现在还不能彻底废除,实在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之故,而不是因为政府没有改革的积极性而造成的。因此在户籍制度的改革上过多地指责政府,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关键还是要有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案,没有切实可行的方案,户籍制度改革就是空话。 或许会有人并不认同笔者的如上看法,他们认为实际上很多专家学者已经提出了非常多的方案,可是政府就是不积极实施,因此才造成了户籍制度的改革难以实施。不过在笔者看来,问题并非如此。的确,现在是有不少人提出了户籍制度改革的主张,可是其实绝大多数仅仅是谈户籍制度改革的必要性,而不是谈如何来改革户籍制度,最近一些媒体所发表的敦促政府改革户籍制度的文章,实际上就是在谈户籍制度改革的必要性,而没有告诉大家,如何来废除户籍制度。虽然也有一些人提出了一些改革的实质性建议,可是根本不具备可行性,也就是说,根本没有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a)改革户籍制度的资金从何而来?如前所述,废除户籍制度,需要政府每年最少再投入1.6万亿元,可是现在政府财政已经有赤字,在这种情况下,每年再增加1.6万亿元,根本不可能。因此这1.6万亿元资金如何解决? b)如何使13亿人都从户籍改革中立即获益?这就是说,任何户籍改革的方案都不能挖东墙补西墙,都不能以损害其他人的合法利益为前提——都不能损害目前人们已经获得的基本合法利益,不能降低目前人们已经获得的福利保障标准,否则这种改革的方案就会受到人们的抵制,就不具备可行性。任何户籍改革的方案,都必须是在给予农民待遇的同时,也相应地大大提高,或者至少不损害城市居民的待遇,而不能仅仅照顾农民的利益,而忽略城市居民的利益。 c)如何使政府减少开支,而不是增加开支?坦率地说,虽然中国经济最近三十年来发展迅猛,不过政府对于纳税人征收的税费,除了废除了农民的农业税之外并没降低,反而在日益增加。目前城市纳税人的税费负担已经占到了名义工资的很大一部分。此外,政府还在通过其他的方法,变相地收取税费——土地出让金就是其中之一。这带来了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低收入和高房价就是这种社会问题的集中体现。改革户籍制度,不能使政府再加重这种税费的征收,而必须使政府可以进一步降低税费。否则即使消灭了户籍问题,却可能引起比户籍制度更严重的其他问题。至于建立在政府再增加税费的户籍改革方案,更是要不得的。 d)如何将户籍制度带来的问题,转化为社会政治与经济发展的杠杆?例如通过户籍制度的改革,减少腐败,增进社会公平,促进经济的发展,而不是增加了腐败,造成了其他方面的社会不公平,阻碍了社会经济的正常发展。 e)必须是全面的解决方案。例如一些专家学者估计,中国每年三公消费约9000亿元,解决三公消费之后可省下不少,但离户籍制度改革需要的1.6万亿元还差很远。所以切实可行的户籍改革方案,应该是可以解决这余下的资金问题的。 必须指出的是,任何社会改革的方案,实际上都应该是来自专家学者,而不能仅仅依靠政府官员想当然地拍脑袋。要废除户籍制度,专家学者(哲学家、经济学家、社会学家和社会保障学家乃至媒体等等),应该对废除户籍制度进行非常深刻而全面的研究,提出改革的模式及其实施步骤——也就是如何在中国立即建立起一个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来取代现有的地方性社会福利保障,取代现在的户籍制度,使之可以与纯粹的户籍登记制度相分离,从而达到彻底废除户籍制度的目标,使得政府可以立即实施。仅仅是呼吁政府改革,逼着政府官员拍脑袋,想出一个废除户籍制度的方法来,再实施改革,那么废除户籍制度无疑就是遥遥无期的。 最后,我们再次强调,任何问题其实都具有两面性,户籍问题也是如此——也就是说,它一方面是一个非常严峻的社会问题,但另一方面也必定是中华民族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所以,只要专家学者挣脱传统思维的桎梏,冷静地对中国社会的实际情况做深入而全面的研究,就一定可以在中国立即建立起一套新型全民全面的社会保障体系,从而彻底废除户籍制度。
(作者系旅澳学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