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来咨询的企业一批接一批!仅7月14日和15日这两天,就有30多家企业来找我‘参谋’。”温州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会长周德文告诉记者。 针对当前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融资难问题,浙江省政府最近下发通知决定从7月份起启动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最早将在9月开展业务,明年1月视情况加大在全省推广的力度。这是央行、银监会自今年5月份联合发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后,国内第一个试点的省份。 本月14日,浙江省启动了小额贷款试点,到温州市金融办等相关部门来递交申请的民营企业、担保公司、创投公司等络绎不绝,争相抢“喝”小额贷款公司这“头口水”。有关人士特别指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对于有20多年“草根金融史”的温州而言,也是规范民间资本的一次“破冰”。
“牌照争夺战”打响
浙江省规定,原则上在每个县(市、区)设立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列入省级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杭州市、温州市、嘉兴市、台州市可增加五家试点名额。温州市有11个县(市、区),算上增加的五个名额,意味着小额贷款公司“首发团”入场券最多只有16张。 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试图开辟一条以民间资本“输血”中小企业的合法渠道。这个机会被广泛看好,不少人抢着要做温州老板的债主。但因只有16个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名额,僧多粥少,一场“牌照争夺战”由此打响。 在乐清市,正泰、德力西、华仪三家当地的名牌电器公司都闻风而动“争夺执照”,为了“摆平”这一矛盾。15日上午,乐清市政府召集小额贷款公司协调会议,希望协调这几家名牌企业的申报,会议最后的讨论结果是:“把这个事交给常委会来商量。” 加入争夺的不仅是制造业企业,温州担保行业协会会长、温州中投信用担保公司董事长郭志超表示,他们行内最近的话题都是如何尽快成立“小额贷款公司”,大家都在争取吃“第一只螃蟹”。他说:“小额贷款公司可以发放贷款盈利,这意味着民间贷款业务的合法化。几乎所有的担保公司都有转制的冲动。竞争非常激烈,270多家担保公司人人都跃跃欲试,暗暗铆着劲。”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某担保公司负责人坦言自己的胜算并不大,但他依然表示会努力去“挤挤”。他说:“作为个体公司够不着,我会尽力去找合作伙伴,争取能分到‘一杯羹’。毕竟,能成为村镇银行的‘钱景’实在对我们太有吸引力了。”
规范民间借贷
“小额贷款公司简直就是为温州‘量身定做’的。”周德文表示,《意见》的出台,对于从事民间金融借贷服务的资金提供了合法化、“阳光化”努力的方向。 有6000亿元之巨雄厚民间资金的温州“地下金融”一直十分活跃。周德文说,温州有30多万家中小企业,在银根缩紧、从银行主渠道很难获得贷款的情况下,多数企业面临资金危机,因此流行于温州各地的地下金融成为很多企业和个人融资的重要渠道。据了解,温州的“地下资本”、“私人钱庄”占了民营企业资金来源的30%至40%。 不过,积极参与民间借贷的温州人也一直存有忧虑,那就是没有合法身份,“地下钱庄”和“高利贷”的性质毕竟很危险。民间借贷、私人钱庄作为一种地下金融的方式出现,尽管操作灵活、利息高,但是获取贷款的门槛低,又缺乏信用体系管理、抵押担保等种种保险机制,一旦市场发生大幅波动,就有可能引发全社会的系统性风险,对银行体系造成一定的冲击。 国家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消息传出后,不少温州人兴奋不已。温州市一些银行业人士认为,温州的部分担保机构名义上在做担保的业务,暗地里却在非法从事高利贷。小额贷款公司的“开闸”,为民间借贷松绑,可使地下钱庄、非法集资活动减少,更好地规范民间资金。
能否收编“地下钱庄”
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无疑为暗潮汹涌的地下金融活动做了良好的引导示范作用。然而,分析多种因素后不难看出,由于门槛高、限制多、“高压线”的存在,温州试点小额贷款公司不可能一步到位地达到“招安”私人钱庄、“收编”民间借贷、取代地下金融活动的目的。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简单说,就是“只贷不存”的公司。 不能碰“吸收存款”的“高压线”,使得它的吸引力大大下降。据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若有非法集资、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将吊销营业执照。而地下钱庄却可以集中大量资金,这比小额贷款具有更大的灵活性。 资本一定流向利润高的地方,小额贷款利率无法和地下钱庄相比。地下钱庄之所以火爆,与其高得咋舌的贷款利息有关,而小额贷款的贷款利率是受到限制的。两者利率的悬殊使得小额贷款公司“收编”地下钱庄产生实质性的困难。 再者,小额贷款试点的公司门槛高。据规定,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欠发达县域不低于2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连续三年盈利且利润总额在1500万元(欠发达县域600万元)以上”,这让一般的投资中介望而却步。而地下钱庄则没有这一系列条件的限制。 此外,小额贷款公司还只能按照“小额、分散、50万元为主”的原则发放贷款,70%的资金应发放给贷款余额不超过50万元的小额借款人,其余30%的单户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金的5%等。这一系列限制是民间金融活动最忌讳的,因为它们更希望把资金投向能够短期获得暴利的领域。 温州一些经济界人士认为,小额贷款公司尽管不成熟,却表明中国金融对内开放开始进入一个新阶段。作为一种创新的做法,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对温州这样的地区有着明显的导向意义,对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有巨大推动作用,并逐步整合温州民间资本力量。同时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推进,对于一批资金紧缺、游走于生死边缘的中小企业来说无疑是下了一场“及时雨”、有了一个借贷双方都放心的健康的“资金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