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国家信用评级是按照一定的方法和程序,对中央政府按照契约规定在未来偿还其直接、显性商业性金融债务的意愿和能力的评估,评级结果反映的是作为债务人的中央政府对其债务违约的相对可能性。大公国家信用评级共涉及五个评级要素:国家管理能力、经济实力、金融实力、财政实力和外汇实力。其中前三个要素:国家管理能力、经济实力及金融实力是影响国家信用的基础性要素,它们共同决定了一国当前及未来可能创造的财富总量,决定了政府偿债收入及未来债务规模的发展趋势,是对政府信用能力的一种体制性保障。本文旨在对国家信用评级中金融实力的分析思路予以阐释。
一、金融实力在大公国家信用评级中的地位和作用
在大公国家信用评级涉及的五个要素中,金融实力评估一国金融体系促进经济发展并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金融实力在国家信用评级中的基础性作用,主要表现在金融实力直接作用于经济实力,进而影响政府的财政实力和外汇实力,最终制约政府的信用水平。 金融实力和经济实力之间的关系最为密切。经济实力评估一国国民财富的创造能力,而金融体系是国民财富创造的强大驱动力。金融驱动经济发展的作用是通过满足实体经济的信用需求来实现的。金融体系的作用是汇聚社会资金,然后通过各种方式将其输送给实体经济,架构起实体经济资金
流动的通道。金融无论是在筹集资金还是配置资金阶段都以构筑信用关系,即债权债务为运行方式,这使金融体系成为一个庞大和复杂的信用体系。金融通过信用创造和信用扩张,发挥推动投资和消费需求的功能,成为实体经济的基础要素。实体经济处于债务人的地位,金融体系处于债权人的地位,两者相互促进又相互依存。总而言之,现代经济是信用经济,信用经济下的基本经济关系是信用关系,而大多数信用关系是在金融体系中缔结和实现的,金融体系通过合理的发展、创新信用关系成为实体经济的供血系统,金融体系的健康发展为经济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但是,如果金融体系扩张速度过快,导致信用规模的扩张与实体经济的发展不匹配,就可能产生信用质量下降的趋势,加剧金融脆弱性,甚至导致金融危机的发生。金融危机对经济进而对政府信用的冲击是全方位的,主要表现在:金融危机首先使金融机构陷入经营困难,随后降低了货币政策的效率,并出现信用紧缩效应,打击经济增长,使财政收入下降,政府对金融体系的援救则增加了政府支出和债务负担,最后政府为刺激经济采取的扩张型财政政策进一步加重政府债务负担,影响政府的偿债能力;同样金融体系丧失稳健性也会对外汇的流动性状况产生负面影响,制约政府的外债偿付能力。 总之,无论金融作为经济发展的驱动力,提高了一国的经济实力,还是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爆发引起实体经济衰退,金融都通过作用于经济影响了政府财政收入和支出水平,进而影响政府的债务负担度,最后制约了政府的信用水平。金融实力就是这样通过作用于经济实力、财政实力、外汇实力,最终影响中央政府的债务偿还能力。因此金融实力与经济实力和国家管理能力都是国家信用评级中必须考虑的基础性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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