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处理机制有效 "重庆罢运事件"可免
    2008-11-11    作者:杨耕身    来源:新京报

  对话与沟通渠道的失效,被重庆出租车司机以“罢运”这样一种极端的形式提请关注。只有培养社会矛盾的缓冲与消减机制,才可能防止“最坏结果”出现。

  重庆出租车司机罢运事件骤然而起,也迅速消停。仅一两天工夫,重庆主城区的出租车已全面恢复正常营运。但当地相关部门的反思与善后并未因此终结。11月6日上午,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就重庆出租车运营事宜与出租车司机进行座谈。对于持续近两天的出租车停运,薄熙来反思说:“我认为,这次出租车停运是事出有因,政府首先要检讨我们的工作。要反躬自问,研究我们自己哪儿做得不足,哪儿做得不好,或者说有官僚主义处理得不及时。政府有关部门都要通过这件事认真总结,改进工作。”(昨日新华社报道)

  政府新闻发言人则表示将从四个配套举措方面,彻底解决出租车行业面临的问题。如加强对降低“份儿钱”的监管;解决出租车“加气难”的问题,推进出租车运营体制改革;责成市交委对此作出深刻检查,切实做好全面整顿和强化管理等工作,防止类似事情的再次发生。
  无论如何,在这样一起罢运事件中,从迅速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事件信息,到部署整改措施,然后安排出租车司机、市民代表与市领导座谈,公权力表现出它应有的谦抑与自省,成为一起骤然而起的社会事件得以平息的主要原因。笔者对此表示激赏,也期待反思能够更加到位,使原本不该发生的事件再次发生。
  重庆出租车罢运的确是本来可以不发生的。当我们回头从容看待这起事件,会发现罢运的主要原因,除了作为导火索的“份儿钱”,更在于矛盾处理机制的缺失。固然,是出租汽车公司未经批准擅自提高“份儿钱”,加重了出租车司机的生活负担。而且在罢运次日,重庆市政府就已责成各出租汽车公司将“份儿钱”降回到去年的水平,罢运应声消停。在这其中,“份儿钱”似乎显得至关重要。但我们有必要假设的是,有没有一种方式,既能够满足司机的正当诉求,又不用出现“罢运”的情况呢?显然是有的。我仍旧深信不疑的是:在降低“份儿钱”这个处理结果不变的情形下,假如有关部门在罢运之前能够知情,即对出租车司机的要求予以满足,则罢运将不会发生。
  正像当地政府有关人士所表示的,“将抓紧研究出租车行业的诉求”,“建立更加畅通便捷的诉求反映和沟通渠道”。一种对话与沟通渠道的缺失,被重庆出租车司机以“罢运”这样一种极端的形式提请关注。它呈现出一种非理性秩序:出租车司机找不到表达诉求的渠道,或有渠道也形同虚设。于是,罢运就在政府部门全然不知情的情况下,突然地发生了。“罢运”也就成了惟一的对话方式,一上来就已是最坏的结果。而这样的一种情形,在之前的瓮安事件、孟连事件中,亦有呈现。
  为了防止最坏的情况出现,各项制度必须准备得更加充分。面对社会问题,需要建立完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建立这些机制,不仅可使劳工一方形成了一种自我克制的理性机制,也事实上成为一种社会矛盾的缓冲与消减机制,更是一种尽可能防止“最坏结果”出现的机制。设想一下,如果我们能够事先拥有一块社会矛盾的缓冲地带,“重庆罢运事件”是不是就可能被有效消弭?
  我们有能力防止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前提是要建立一种更加自信而完善的社会治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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