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要为发明大国护航
    2008-02-25    毛颖颖    来源:北京商报

  昨日,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向媒体解读了近日开始实施的《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强调政府采购应优先选择本国产品,尤其是“国内企业与科研机构生产或开发的技术新品”。

  听弦歌而知雅意,显然新《办法》的要旨并非简单提高国货比例,而是扶持本土的“新产品、高科技”。
  近日有消息称:“中国步入世界发明大户行列”,以去年中国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登记的专利数(美国5.2万个,中国5500个,排名第七),证明中国在全球发明大国中占有一席之地。然而,中国真的是发明大国吗?
  据海关统计,2007年,中国高技术产品出口额达3500亿美元(计算机、手机等出口量居世界第一),但其中90%以上是外资或合资企业生产的国外品牌,自主品牌所占比例极低。
  看数字,中国是高技术产品出口基地,实际上,外国企业主导了这份成绩,Made in China的机器贴满了美国、欧洲、日本的标签走向国际。本土工业企业严重依赖的,是舶来的关键零部件、制造设备、技术和设计。虽然我们生产的可能不再是“衬衣”,而是“飞机”,但拿到的依旧是加工、代工、组装的微利,留下的不是能为我所用的技术,而是随时可能被淘汰的、全套的进口生产线而已。
  一方面,国内外独资企业盛行,他们比合资企业更加不愿意与当地合作伙伴分享“技术机密”。另一方面,技术研发周期漫长、投资巨大,如果没有政策“拉上一把”,本土企业很容易选择短期利益,直接进口设备、零件和专利,放弃开发新技术的努力,甚至是买来生产线也不肯下本钱二次研发和培训,结果是产品出口了、产量上去了,却越来越依赖外来的技术和资金。
  《办法》中,有一个细节让人很震惊、很伤心,即规定“政府采购不得故意排斥本国供应商的产品”,看来眼下国货在国内并没有享受特殊待遇,反倒常有遭歧视之虞。联想到日前关于某地项目设备招标非进口不要、自主品牌连标书都拿不到的报道,更容易理解为什么必须通过政府采购来放大“支持国货”的示范效应。
  实际上,利用政府采购支持本国工业发展与自主创新在各国都甚为流行,如以色列政府要求政府采购至少有35%在国内购买,美国政府要求政府采购中国内原材料和产品至少要占50%等等。对一个国家而言,没有本土的品牌和技术,工业基础将永远那么被动、那么的“虚”。
  北大老师孔庆东在《纸上的富贵》中曾有这么一段话,大意是真正强大的国家,不是用纸上的数字说话,不是用金融账目和外汇储备说话,而是用实业说话。所以,即使美国的股市崩盘了、房价下跌了、富豪跳楼了,美国仍然强大。实业第一、惟靠科技,也许这对中国必须成为“发明大国” 不无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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