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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18 作者:赵一蕙 来源:上海证券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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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宝昨日(2月17日)发布公告称获得了知识产权局的发明专利证书,但这一则好消息却无法淡化公司近期被发现的一大问题:频繁变更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虽然表面符合法律规定,但实质却是钻了法律的空子,公司如此频繁的“算计”行为,相当于弃当时的招股承诺弃于不顾。 2009年1月14日,江苏宏宝88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距离1月15日的归还“最后期限”仅有一天之差。但是就在2天之后,即1月16日,江苏宏宝股东大会就通过了将上述8800万元募集资金继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期限从1月16日至7月15日,也就是说,这8800万元“马不停蹄”地再度被划出专用账户。 江苏宏宝其实早就在为这次“继续补充”打起了算盘:2008年12月30日,公司发布董事会决议称,因为这8800万元暂时补充资金将于2009年1月28日到期,因此再次将这笔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于是就有了上述适时召开的股东大会,使得这8800万元几乎毫无耽搁得再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这上面的日子掐算得十分巧妙。 本来上市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十分普遍,如此一次倒也无可厚非,但在江苏宏宝身上,这种行为已经屡屡发生,公司似乎具有频繁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传统。自从2006年10月15日上市以来,江苏宏宝曾于2008年10月11日、2008年4月9日、2007年9月18日、2007年4月25日、2006年10月25日发布公告,宣布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笔金额最低为1700万元,最高为9500万元。而从归还的进度和数额上来看,其通常手法是先用于补充,再进行归还,然后又“踩点”再补充,早已经是家常便饭。 江苏宏宝长时间频繁将闲置募集资金滚动补充流动资金,不仅让人疑问其上市时的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5个项目的进度。事实上,这些补充流动资金的所谓“闲钱”,是以上述项目的暂停为代价的。 根据公司2008年12月30日发布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计划”公告,其当时招股书中的“先进模具制造项目”等五个项目中,当时有三个因为“实施背景发生重大变化”或是“已达到原计划要求”而被暂停,且已经投入的资金与公司结余的资金相差巨大,如先进模具制造项目累计投资仅为62万元,募集资金结余资金竟有4900万元,还有一项目当时的累计投资为960万元,尚余3680万元的结余资金。 记者初步统计,上述三项目的结余资金近1.1亿元,占募集资金净额1.78亿元比例超过六成,如此之多的项目被暂停,不由让人疑惑当初的投资决定是否过于草率。 不过,无论所募投的项目明智与否,江苏宏宝都通过IPO握有了一笔可观的募集资金;而且从法规条款来看,公司单次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无可厚非。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上市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单次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管理细则”对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次数和总期限并没有做出上限规定,而江苏宏宝钻的正是这个“空子”。 但是,合法并不代表合理。江苏宏宝这种行为不得不让人质疑其是否仅借“项目暂停”的名义和法律层面上的漏洞,达到对募集资金长期占用的目的,从而让人怀疑公司实施上述项目的诚意以及公司的诚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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