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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12 作者:于祥明 来源:上海证券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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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供给目标不同,利用闲置公积金支持建设保障房试点不会冲击普通商品房市场。1月1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闲置公积金支持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房建设的试点工作重点,将设在中西部等公积金使用运用率较低城市,并不会对于发达城市楼市造成冲击。 据了解,1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人在“全国建设工作会议”上表示,今年将启动闲置公积金支持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房建设的试点工作。以此来拓宽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渠道,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 据初步统计,2008年我国全国住房公积金缴纳余额达到了2.02万亿元,同比增长了24.9%。个人贷款余额达到了6017亿元,增长了18.6%。缴纳人数达到了7300万人,同比增长1.6%。 但是,“与北京、上海等经济和房地产市场发达城市相比,中西部一些城市的公积金使用率很低,所以将这些‘死钱’用起来是一件好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相关负责人向上海证券报表示,而且保障房与商品房供给目标人群不同,因此不会对普通商品房市场的造成冲击。 “2002年以前,公积金原本可以用于经济适用房和危旧房改造等项目开发建设的贷款,但由于经验不足,出现一些问题,由此被全部‘叫停’,只允许用于个人贷款余额与购买国债。”一位房地产业内人士说向记者表示,为此,这些年不时有人呼吁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目前建设部谨慎提出来试点,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积极表现。”该业内人士说。 记者也注意到,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的《2007年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截至2007年末我国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为16230.30亿元、缴存余额为高达9605.11亿元,资金规模相当可观。 但值得注意的是,当年我国公积金使用率(个人提取总额、个人贷款余额与购买国债余额之和占缴存总额的比例)、运用率(个人贷款余额与购买国债余额之和占缴存余额的比例)分别为74.58%、57.24%,确有相当提升空间。并且,各地住房公积金运用率也有相当大差别,以2004年为例,上海、北京、天津、浙江、江苏、福建等6省市超过60%,海南、西藏、河南、甘肃、河北、贵州和兵团的资金运用率不足30%,海南、西藏甚至不到12%。 “一方面,我国政府提出要加强保障房建设力度,但建设资金又不足,另一方面,事实上,在我国中西部城市的公积金使用非常不充分,闲置积压严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该负责人进一步指出,“将这些‘死钱’用起来终究是件好事。” 而且,“在试点的重点城市,必将是那些住房公积金闲置严重的城市,对于北京、上海等房地产发达城市而言,并不是重点。”该负责人透露说。 据悉,相关试点方案正在制订中。然而,需要指出的是,有消息称目前地方城市对申请试点城市上都很踊跃,上海等一些城市也有意申请试点城市,以将其用于廉租房建设,因此方案何去何从仍须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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