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亮偿付“黄牌” 四家寿险企业火线补救
    2009-01-16    作者:黄蕾    来源:上海证券报

  继连续报道天安保险、人保健康险因偿付不达标而暂停部分业务后,知情人士昨日(1月15日)向《上海证券报》进一步透露称,根据各险企上报的2008年第3季度末偿付能力报告,保监会共亮出十多张“黄牌”,并陆续于去年12月发出监管函,要求尽快解决阶段性偿付充足率不达标的问题。
  据记者了解到的信息,华夏人寿、生命人寿、平安人寿以及合资公司恒康天安人寿,已经或正在通过增资、提升资产质量等途径来解决偿付不足之困。

祸起扩张

  2008年12月4日,保监会向恒康天安人寿发出监管函。监管函内容显示,恒康天安人寿2008年第3季度末实际资本为2109万元,最低资本为2986万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70.65%,未达到偿付能力监管标准。
  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保监会随即对该公司采取以下监管措施:责令其尽快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偿付能力状况;在偿付能力达标前,暂停其增设分支机构。
  而在分别收到的监管函中,华夏人寿、生命人寿、平安人寿被明确要求通过“增资”来缓解偿付压力。三份监管函的内容显示:华夏人寿2008年第3季度末实际资本为208万元,最低资本为6703万元,偿付能力充足率仅为3%;生命人寿2008年第3季度末实际资本为4.8亿元,最低资本为6.48亿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74%;平安人寿2008年第3季度末实际资本为143.3亿元,最低资本为178.1亿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80.46%。
  保监会对上述三家做出的监管措施是:责令在2008年12月31日前完成增资,以达到偿付能力监管标准;公司应高度重视偿付能力管理工作,实时监测偿付能力状况,及早制订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偿付能力充足。除平安人寿外,保监会还要求另两家在偿付能力达标前,暂停增设分支机构。
  “出现阶段性偿付能力不足的现象,多数都因保险公司激进扩张、过度投资,而又没有及时补充资本金等因素而起。只要保险公司各项整改措施到位后,偿付不足的状况就会得到解决。”不过业内人士强调说,偿付能力不足并不意味着保险公司资不抵债,也不意味着保险公司会破产。

填补窟窿

  最先自救的是平安人寿。在保监会对其发出监管函的12天后,保监会便在其网站上公布了平安人寿增资至238亿元的公告。事实上,早在监管函发出前的两个月,平安集团就宣布了打算向平安人寿注资的计划。分析人士称,这主要是由于平安投资富通的资金,来自于平安人寿的口袋。
  船小好掉头。记者昨日从知情人士处了解到,因恒康天安人寿摊子铺得不大,仅通过调整资产结构这个方式,就提高了偿付能力。截至2008年第4季度末,恒康天安人寿已经将偿付能力充足率提高至100%以上,完全达到监管标准。
  华夏人寿的增资步伐也在加快。据知情人士称,华夏人寿目前增资方案已经上报,正等待保监会批复,预计增资额很快就能到位。至于增资的具体规模,该人士表示不便透露。对于造成其偿付不足的导火线,该人士称,由于之前分支机构铺设速度过快,导致经营性支出激增。不过,也有分析人士称,可能还有银保业务规模增速过快的因素。
  对于目前增资进展情况,本报两天前向生命人寿进行了求证。截至记者截稿前,生命人寿并未就本报发去的采访提纲进行回复。不过,有知情人士透露,生命人寿增资方案正在制定过程中。
  业内人士指出,今年保监会分类监管新政开始实施,偿付能力指标将成为影响保险公司日常经营的重要坐标,随着偿付监管的细化、透明,将更加有助于保险公司进行有效的资本管理,亦能提早预防偿付能力不足的情况,从一定程度上来说,也能更有效地保护投资者及保户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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