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偿付风险 非寿险投资产品将提准备金
    2008-11-25    作者:黄蕾    来源:上海证券报
  “疯”销程度不亚于投连险的非寿险投资型产品,所引发的风险问题亦引起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权威人士昨日向《上海证券报》独家透露称,保监会拟从明年开始要求财险商对非寿险投资型产品计提准备金。一旦执行,将会影响到部分财险公司2009年的利润,个别公司可能为此多计提10亿元左右的准备金。
  上述人士透露称,保监会这几天向部分财险公司征求《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精算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意见,内容涉及八个部分,预计明年开始正式实施。而与之相配套的财险偿付能力相关文件也将于不久后出台。“这类产品推出的时间不长,一直没有规范性文件。”
  非寿险投资型产品,是指财险公司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交付的投资金分为保费和储金,并将投资金用于资金运作的家庭财产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平均4.5%到5%的固定年收益率外加一定的保险功能,吸引了不少消费者购买,少数激进的财险公司在这类产品上的发行规模已突破百亿,最高超过了300亿。
  而《规定》出台的一个大环境是:随着股市的深度调整,财险公司面临着相当棘手的“非寿险投资型产品浮亏”问题。在市场疲软的大背景下,期限较短的非寿险投资型产品面对的亏损风险越大,加上又多是固定收益型产品,亏损风险都由保险公司吃进。如市场继续疲软的话,很有可能陷入利差损泥潭。
  一方面是投资浮亏,另一方面却是即将到来的给付高峰。据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由于股指不断下跌、债市收益下滑,外加监管部门的频频“吹风”,部分非寿险投资产品今年下半年以来相继停售。然而明年密集到来的给付期压力依然不小,“保监会目前对于新申报的同类产品、新设营业部等基本不予批复,以保证给付高峰来临时财险商有充足的现金流加以应对。”
  “这是保监会第一次就非寿险投资产品制定精算规定,其中还首次要求对这类产品计提准备金。”一家财险公司相关负责人在看到这份《规定》后,印象最深的就是对责任准备金的描述部分。“非寿险投资型产品责任准备金由风险保费责任准备金和投资金责任准备金两部分组成,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分别计提这两种责任准备金。”
  从本报拿到的这份《规定》来看,对于两种准备金的计提方式,保监会作了严格规定。“前者按照《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试行)》和实施细则的规定计提;后者的计提方式也有较为复杂的现金流折现法计算公式。”
  按照上述人士的说法,计提准备金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损失,而是一种会计处理方式。“对于非寿险投资型产品,原先各公司只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将其体现在负债里。一旦按《规定》提取准备金,有些在非寿险投资产品上发行规模达200亿的财险公司,可能要多计提10亿元的准备金,造成明年利润大幅减少,这都会体现到明年的利润表里。这对财险业来说,压力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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