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下半年,关于如何完善税制的问题引起了激烈争议,这本来是件大好事——这有助于深化中国的税制改革,健全中国的财政收支制度。但事与愿违,大家争着争着,不知道怎么就跑了调,从完善税制的改革,变成了是该加税还是减税的吵闹。当然,无论以什么理由加税,或以什么理由减税,效果之辩、主义之争和道德谴责背后,毋庸置疑,都有着盘根错节的现实利益在博弈。 但这样的博弈,又无法只算一本税收加减经济账。只算经济账,只从民众财富增加的角度说,减税很容易占上风。因为任何税收,即使高度“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它的运行成本和制度性消耗,也都是额外开支,再也回不到民众手中了。 该观点又常被运用到两个方面:一是用来形容税负的痛苦,要求政府必须把减税放在一种执政的道德高度上;二是用市场经济秩序证明,一个以市场经济建设为目的的政府,减税才是它的守夜人的最佳姿态。 从宏观和长期的角度看,上述观点比较符合市场经济的一般逻辑和原则。但减税谈何容易。若只谈减税,我们是否有减少政府某些职能的思想准备?从税的本质来说,它其实是纳税人向政府购买的、必不可少的公共服务。政府虽然在提供某些公共服务时,差强人意,比如它提供的医疗、养老、社保未必比商业保险服务周到,但这项公共职能从执政道德上讲,却是不能不做的。 就中国而言,199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是其公共职能开始建立的标志,自那时起,13年的努力,政府在逐步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初步建立了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并存的养老制度。 但“有一利必有一弊”,为了这个新制度,转型的成本却至今没有消化。这个建立不久的公共支出体系,至今还没有和财政税收体系完全挂钩。从中国财政收支体系来看,它不仅意味着一项新的支出,而且为了使该公共职能有着较大的普及面,还有巨大的窟窿需要填充,多种数据分析表明了这一点,比较可靠的是世行的一项估算,即从2001年到2075年,中国这一缺口甚至有9万亿元之巨。假如政府不另外开辟收入来源,单纯按现行财政收支体系,真不知道何时才能完成这个职能的全民保障体系。 再如为了满足全民“居者有其屋”的梦想,在经适房漏洞百出之后,又要大规模建设廉租屋。这些钱,都不包含在原来的财政收支体系之内,而是随着社会需求不断变化,要求政府新增加的支出。国家规定,要从卖地收入中划出10%,用来建保障房。但前段时间不是报道说,很多省市并没有照准执行么?不执行有不执行的理由。凑不足钱建保障房,总不能把本来发工资、办教育或搞国防的钱拿来盖房子吧? 这么说,并非同意政府可以任何理由加税,而是要说,政府的公共职能越多,越正当,它收钱的欲望就越要扩展。尤其是把政府看成全能的时候,它简直就不可能停止加税,也无法限制它加税的权力。 其实,即使政府是有限政府,也很难控制政府在各方面花钱的冲动。这一点,美国就很明显。美国政府虽然有无法随意加税的限制,但它变个花样,以多举债的方式,来满足各种公共意义上的道德、经济风险和社会福利的资金需要。被世界寄予厚望的奥巴马,执政以来,并不隐瞒他这届政府要大大花钱复兴美国。 不能随便加税的美国如此,其他低税地方怎么样呢?香港就是一个举世闻名的低税制地区,那里不仅不能随便加税,政府好像也不太容易举债。但特区政府花钱的冲动,并不因此受到有效控制。因为他们也要建廉租屋,也要支付各种社会福利。但特区政府长袖善舞,筹资有方,他们搞出了“土地财政”。从经济史的角度看,如今在中国大陆流行的、高度依赖土地财政,其“先驱”就是香港的土地批租制度。香港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比之大陆地方政府有过之而无不及。这是香港贫富悬殊、实业空心化、泡沫经济时间全球最长的根本原因。 由此可见,没有什么政府能够控制自己花钱的欲望。而税制完善的核心,还不在于简单地讨论该加税,还是该减税。因为无论加税还是减税,都未必能够限制政府的花钱冲动。政府花钱的冲动若不能得到有效控制的话,它即使不多收税,也会多收费,还会乱举债。 针对这个现实,其实已无良策,唯一的办法,只能是我们这些纳税人有权知道政府手中的钱都花到哪里去了——虽然这很花监督成本,但要争取到这权利,恐怕也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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