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有望出台的烟草税调整方案,有官员称烟草税率肯定会继续提高。另有消息称,明年起国家将取消现有车辆购置税的优惠政策。同时正在审议中的车船税也基本定下上调的基调。而跨入“十二五”,即将有多种税种以新姿态走向上升通道。(人民网12月7日)
无论是备受瞩目的房产税改革,“箭在弦上”的资源税改革,还是即将新开征的环境保护税,都将在程度地增加财政收入的同时,加重企业以及居民的税负重担。蹊跷在于,虽然有如此之多的税收已经或者正在走向上升通道,但减税却仍然是遥不可及。在通货膨胀、物价上涨、人们生活成本增加的情况下,社会各界呼吁减税的声音时有所闻,却从来没有看到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减税方案,更不用说进入立法程序甚至进入实施阶段了。对于减税,有关方面含糊其辞,顾左右而言他;而加税的举措却此起彼伏,行之有效。
很明显,政府真正的兴奋点在加税而不在减税,官方说法,叫做税收改革。税收改革,当然可以理解,现在确实有一些税收,与社会经济发展现状不相符合,需要调整。但是,税收改革最为重要的,应该是调整现行制度中不合理、不公平、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方面,而绝不是单纯加税,增加税收。
目前中国税负已经不轻,虽然国家有关部门并不认同中国宏观税负偏高的结论,但是,如果将政府各项收费都包括进去,则政府收入占GDP的总量,已经超过三成。即使不做这样的比较,只看看近些年政府财政收入大幅度增加的情况,也可了解一二。今年前10个月财政收入已经达到7万亿元,比去年全年还要多,全年税收达到8万亿元,几无悬念。
这就是说,财政收入已经很高了,财政增速已经很快了,政府如今已经远远不像早些年捉襟见肘地吃饭财政了。这种情况下,财政税收改革就不应该仍然以增加税收为目标,而是应该对现有的不合理税收结构进行调整改革,有增有减,不是只增不减。这是今天税收改革与十几年前的税收改革所面临的不同形势和背景所决定的。
现在的税收结构不合理,人们的负担不公平,对此应该调整,而且可以调整的余地很大,减税的空间也很大。举例来说,由于通货膨胀等原因,个税起征点已经严重偏低,而个税不考虑家庭负担,以工薪者为纳税主体,这是不公平的,应该调整。又如环保税,现在无论企业还是个人,都要缴纳为数不少的垃圾处理费、污水处理费、污染排放费等等,新开设环保税,当然需要以清理这些收费为前提。至于房产税,目前房地产方面有六十多项税费,如果不调整、归并、取消这些名目繁多的收费项目,新增房产税是没有道理的。再比如,营业税并不能进行成本抵扣,存在严重的重复征收的问题,而且税率偏高,成为中小企业的沉重负担,应该将营业税并入增值税,等等。综上所述,对于现行税制进行调整,对于不合理的税费予以减免,比提高税率增加税收更为重要而紧迫。
对于加税,有关方面总是说它会增加福利。虽然从理论上来说,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但税收并不会自动成为民众的福利。税收与民众福利之间,还有至关重要的重新分配以及使用的诸多环节。如果没有来自民众对于财政分配和支出的强有力的参与权决策权,对于政府支出的监督权制约权,就没有办法保证有关部门自动地将此税金用于民生福利。相反,它还可以利用重新分配的机会,为自己谋福利。目前畸高的行政经费开支,浪费极其严重的“三公”现象就是明证。这种情况下,更多的税收并不意味着民众有更多的福利,它只能意味着民众更重的负担。
只有调整不合理的税收结构,进行减税,才是真正的民众福利。而加税则增大人们的负担,与增加福利的距离相当遥远,因此,对于加税冲动必须高度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