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金融发展需要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2010-10-13   作者:记者 金辉/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消费者保护不足是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中国的经济模式从短缺经济发展到今天这种接近市场经济体制的模式,以前的政策导向往往都是生产者导向,那么未来中国经济转型的方向在哪里?张健华认为,扩大内需,增加居民消费是未来的必然选择。张健华表示,中国居民消费对拉动经济增长所占的比率偏低,不用说与发达国家,就是同那些与我国发展水平差不多的国家,包括金砖四国相比,比重都明显偏低,中国未来经济转型需要转向以消费为主,我国的金融体系也要转向以消费为导向的金融服务。
  近10年来在中国国民收入分配上,政府部门、企业部门收入均有上升,居民收入却是下降的。张健华认为,中国经济转型将会把更多的资源投入到居民消费当中,而中国扩大内需,更多的也是居民消费领域。因此未来经济发展必须转型,包括消费模式、经济模式和金融体系都应该进行相应的转变,金融消费市场有广阔的前景。
  随着金融市场的迅速发展,金融理财产品日益丰富,消费者与金融机构联系日趋紧密,金融资产在普通百姓的家庭财产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如何对金融消费者权益进行保护逐渐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张健华说,这场全球性金融危机爆发除了包括宏观经济原因外,从微观层面来说,金融衍生品的产生,金融的开放,监管标准的放松,大量的投资消费,全民储蓄消费等因素也不可低估,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足。危机过后,各国政府都充分认识到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
  张健华认为,虽然,随着中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消费者对金融产品的认知和识别风险的能力越来越强,但是消费者的认知能力似乎永远赶不上产品更新的速度。一些产品超越了消费者实际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怎么样把握好度,正确处理好金融产品创新和消费者保护之间的关系非常重要。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金融消费的形式已从单一的银行存取款向支付、理财、融资、投资等一体化交易延伸,伴随着出现的是,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地位的不平等也日益突出。为此,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在讨论加强各成员国金融市场合作的会议中,专门将保护消费者权益列为四个基本目标之一。2010年,美国总统奥巴马宣布的金融监管改革方案中提出,美国将创建消费者金融保护局,新机构将担任个人消费金融产品的主要监管者,保护消费者免遭不公平待遇或欺骗。
  但是,对于我国大多数民众来说,“金融消费者”还是一个较为生疏的名词。由中国人民银行建立的个人征信系统显示,该系统已经采集了6.7亿人的个人信用基础信息,这表明直接接受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的人群占到了我国人口的50%。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就是维护市场秩序、保障金融改革开放深化,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但在实践中,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问题尚未得到充分重视,远远滞后于金融市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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