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矿难案连续开庭18小时
    2007-12-21    记者:梁冬 梁书斌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哈尔滨电 12月16日凌晨,七台河特大矿难责任人案件在事发两年后,终于完成第一次开庭审理。这次在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的督问下姗姗来迟的审判,从15日9时开庭到次日凌晨3时30分休庭,连续开庭18个多小时,不仅创下了七台河市案件审理时间之最,在全国也比较少见。
  为何一次开庭连续进行18个多小时?七台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杜军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道出了其中的缘由:长达18个多小时的庭审,是为了还“历史欠账”。七台河“11·27”特大矿难案件是在全国范围内影响极坏的重大案件,由于办案迟缓,该案引起了强烈反响。为尽快依法处理矿难责任人,给社会以交代,在此案开庭审理前,市委政法委多次督促当地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加强协作,加快办案进程。庭审当日,由于矿难责任人及证人较多,法庭调查时间相应延长,使开庭时间大大超过了预期的10个小时。
  杜军说,经过这次开庭审理,提起公诉、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程序均已结束,目前案件进入合议阶段,法院将择日宣判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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