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中院改变法官独办执行
    2007-12-21    记者:曾亮亮 实习生:叶奂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为改变“执行难”的现状、实现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有效查找和变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近日改变了“执行庭一法官独任办案”的流程,而实行分段集中执行的新流程。
  据该法院副院长张本亭介绍,新流程实际执行的时间确定为六个月,分为案件启动、财产查找查封、财产变现、综合结案四个阶段。各个阶段实行专业化分工,一个承办法官不再单独承办一个案件,而是负责多个案件的一个执行环节,强化了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增大了执行权力的透明度。
  传统的执行实施流程是承办法官包案到底,即所有执行案件分配给执行法官后,由承办法官一包到底。因而出现了依职权查找被执行财产的力度太小、执行时限难以控制、效率不高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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