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农村住房隐患重重
    2009-01-23    本报记者:邓卫华    来源:经济参考报
  近年来,随着地方财政收入的持续增长和农民收入的不断增加,山东农村住房和公共设施条件已经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但山东省联合调查组对省内东、中、西八个地市的调查结果显示,当前农村住房和公共设施安全状况仍不容乐观。
  第一, 困难群众的住房破旧简陋。调查组按照“好、中、差”分类,从潍坊、东营、滨州等五市中选择了45个村庄共12535户,通过抽样调查、入户实地勘察等形式,了解到居住在危旧房的困难群众共629户,约占5%。按照这个比例测算,目前山东省农村居住在危旧房的困难群众约有80万户。
  调查组介绍说,这些群众的住房多为土坯房,建成时间短的有几十年,长的已达上百年,年久失修、破损严重,难以抵御寒冷和风雨,已不具备基本的居住条件。位于地震断裂带的东明县黄河滩区的大部分群众住房,多为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所建,屋顶漏雨、四壁透风,若遇暴风雨雪天气,绝大部分有倒塌危险,一旦遇地震和洪涝灾害,后果不堪设想。
  第二, 多数农村住房防灾能力不强。目前,山东省除近几年新建的部分农村居民楼属框架结构,基本符合国家抗震设防规范要求外,绝大部分民房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多以传统的砖木结构为主,多数难以承受地震灾害。以郯城县为例,这个县几乎全部区域都在郯庐地震断裂带上,现有农房2100万平方米,23万户,其中1982年前所建住房基本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1982年至1995年所建住房70%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1995年以后所建住房40%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总计全县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农房占比超过70%。
  第三, 公共设施安全隐患较多。从抗震设防要求看,山东省约1/3的中小学校舍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校舍绝大部分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建筑,基础类型为砖基础或无基础,无圈梁和构造柱,墙体类型多为灰膏或水泥砂浆砌成,屋架全是木结构,根本无抗震能力。部分“普九”期间所盖的教学楼,也多为楼板结构,抗震设防等级低。此外,近几年山东部分欠发达地区新建的敬老院、卫生院,符合抗震标准的不到一半。
  总体而言,当前影响农村住房和公共设施安全的主要有三大因素:
  第一, 安全意识淡薄。大多数农民建房时凭感觉、靠经验,对安全性特别是抗震设防考虑甚少;为降低住房建设成本,多数农民雇用土建筑队或自己找亲戚朋友施工,质量难以保证。此外,部分乡镇对需要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特别是招商引资项目,进行不当干预,增加了基层部门抗震设防管理工作的难度。
  第二, 经济条件受限。部分农村五保户、重病号、残疾人等因经济条件限制,无力新建或修缮房屋。对于这部分群众的住房困难,大部分地市主要依靠村集体来解决,但是多数村集体收入较少,资金支持有限,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农村“贫困户多”、集体经济“空壳村多”——“两多”叠加,致使许多危旧房多年得不到修缮。
  第三, 建设管理体制不健全。山东省承担乡镇建设管理服务职能的机构是乡镇建设服务站,大多只有一两个人,实行自收自支。有的地方经费不能保障,运转艰难,工作人员只得下岗另谋出路,正常的监管工作无法开展,容易造成“看见问题无法管、出了问题无人管”的状况。
  从山东省建设厅传来的消息说,山东省政府已经决定展开农村危房改造试点,2009年将力争完成20万户农村危房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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