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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12 作者:社论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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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创新又迈新步。国务院近日原则上同意推股指期货,预计若干月后将推出。同时,国务院原则上也同意开设融资融券试点业务,将按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原则。 在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一些人在谈及金融创新这个短语时,开始出现犹疑的态度。这是因为肇始于华尔街的金融危机,其源头中便有金融过度创新的因素。金融产品的拓展与金融风险的管理之间,存在着明显的裂痕。不过,此后一个共识也在逐渐形成——当前中国金融的一大问题,不是过度创新,而是创新不足。因此,鼓励金融创新,仍是一个重要的选择。 从这个角度观察,股指期货和融资融券试点业务的即将推出,以及此前不久三家银行筹建消费金融公司获批,都在表明金融创新的步履正在加快,反映出共识正在逐步转化为实践。以加快金融创新,来促进中国金融业的进步,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这样的思路,已然渐渐明显。 回过头看,近几年来,围绕股指期货和融资融券业务等金融产品的推出,尽管学界与业界已经讨论甚多,但决策层与监管层表现出了审慎态度。一方面,决策层与监管层清楚看到了相关金融品种的经济作用,而在另一方面,又颇顾虑于股指期货等金融产品对年轻的中国资本市场可能的冲击。从海外的经验与教训看,不少金融危机的发生与金融衍生产品联系在一起,这确实让人不得不更添几分担心。 这样的担心不无道理,但很明显,中国金融业的发展不能由此而因噎废食。从现状来看,金融市场发展还较为滞后,规模不大,产品种类单一,市场创新机制不够顺畅,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比较薄弱。客观而言,投资者对风险分散、转移和管理功能的需求还无法得到有效满足。这样的现状迫使人们正视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之间的平衡,在鼓励金融创新与防范金融风险间寻找到合适的路径。 就拿股指期货来说,股指期货的推出,将改善市场信息的传导机制,改变股票市场“单边市”状况,满足投资者多样化的投资需求,有助于完善资本市场构架。股指期货的设立,可以对冲股票指数变动的风险,而股票指数所对应的是整个证券市场或者是某个行业的市场“系统性风险”。 不过,股指期货并非天生是投资者的一场盛宴。对于中国资本市场来说,股指期货作为一个新生产品,无论是监管者、机构投资者,还是中小投资者,都有一个逐渐熟悉、逐渐适应的过程。在实践与操作中把握这个金融产品的内在肌理,远比理论上的理解要更为复杂。 也正因此,不少业内人士在强调推出股指期货将是证券市场交易机制的重大变革时,也大多提及可能的风险,尤其指出其不太适合中小散户。在这里,一个新金融产品所蕴含的意义与风险,在不断地讨论与斟酌中逐渐呈现出来。当然,看待股指期货,并不能就其短期内对市场的影响来作判断,而应从一个更长远的视角进行观照。 事实上,包括股指期货等金融产品的推出,更需要把握的,是创新的本意,以及对未来可能风险的监管与防范。金融创新本质上须由市场需求推动,不能随意拍脑袋,不能为了创新而创新。每一个金融产品的产生,都不应是凭空产生的,而是由市场需求决定,市场需求是金融创新必须具备的客观基础。 同时,鼓励金融创新须与加强监管及防范风险并重。加强防范创新产品可知或未可知的风险,几乎是一个常识问题。毫无疑问,如何理顺一个系统的风险防范思路,如何建立完善风险的防范体系,还大有文章可作。如有学者就担心,不排除会有机构可能绕过监管,利用股指期货操纵市场——如果这样的金融产品真能被操纵,其后果是令人担忧的。 可以说,金融创新产品有没有合理的“防火墙”,将直接关乎金融创新的水平,进而关系到金融市场的整体发展。由于创新产品多为陌生事物,能否在摸索中找出有效的监管之道,将考验监管者的智慧与能力。当然,也有必要指出,监管不是管死,不能矫枉过正,把市场管死了,也就失去了监管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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