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环保厅日前制定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的指导意见》,要求合法、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加大对自由裁量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尤其是事中监督,避免执法行为过错的发生。
应该说,江苏环保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有益尝试,无疑值得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学习和借鉴。而要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推向深入,确保“权力阳光运行”长期坚持下去,就必须把“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人本化”作为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重要内容,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自由裁量权既是容易产生腐败的薄弱环节,也是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盲点和难点。为了使自由裁量权规范运作,必须压缩裁量,规范执罚权力,促进自由裁量权的运行流程规范和固化,限制行政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空间,减少行政处罚的人为干扰因素。
“一把尺子卡长短,一个杠杠出罚单”,规范行政处罚,给自由裁量权“画框框”,一方面能使行政处罚行为更富有可操作性。针对不同的违法事实,行政执法人员能够“对号入座”,让行政执法行为更加客观、公开和透明,减少了执法过程中的主观影响和宽泛性。另一方面,可以有效地预防腐败行为,杜绝权钱交易的发生,减少行政处罚过程中讨价还价和“人情案”现象发生。行政执法人员处置公正具体,行政管理相对人就会心服口服,从而确保对行政执罚、行政运行过程及行政效率,进行及时、全程和自动监控,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各项制度规定落实到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