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嗑药’的多宝鱼”、“致病的福寿螺”、“苏丹红红心鸭蛋”、“瘦肉精致人中毒”……过去的一年多时间里,众多的食品安全事件着实让老百姓担心自己的餐桌安全。更为奇怪的是,几乎所有的食品安全问题总是媒体曝光在先,相关部门查处在后。人们不禁要问:“食品安全监管哪去了?” “就是因为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有硬伤,所以才导致七八顶‘大盖帽’也管不了问题食品的现状。”全国政协委员陈万志一针见血地指出食品安全事故频发的根本原因。在本次两会上,很多代表委员也都将矛头指向了食品安全制度。
三大环节威胁食品安全
“我们餐桌上的食品,从种、养殖到食用需要经过多个环节,其中任何环节出现差错都容易引起大问题。”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宗庆后说。 来自福建协和医院的陈志哲委员也认为,种植和养殖、食品生产加工和食品流通三大环节隐患很多,这是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 针对这一问题,陈万志委员进行了详细分析。首先,在种植和养殖环节的安全隐患多。一是蔬菜、茶叶和其他植物性农产品的农药残留问题;二是畜禽以及水产品等动物性产品药物残留和滥用生长激素及添加剂问题;三是来自环境中的污染物,如工业三废和化肥、重金属等有机或无机物对食品的污染问题。其中,由于农药、兽药滥用导致食用农产品有毒有害物残留超标,已成为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因素,一方面直接导致了食物中毒事件,同时也是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和食用等整个“食物链”的上游阶段管理中的安全隐患。 其次,食品生产加工领域假冒伪劣问题突出。陈万志介绍说,目前,我国有上百万家食品生产企业,但70%是10人以下的小企业、小作坊,卫生条件差,小、散、乱的特点明显。由于全国各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数量多、规模小、隐蔽性强、无证生产现象十分严重,常常让监管部门束手无策。 此外,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很不规范。在目前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中,流通领域是个薄弱环节,许多原本出厂合格的产品就因为流通环节出现问题而变成不合格,甚至成为腐烂变质的食品。“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危害了消费者的健康,相当程度上引发了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不信任感。”陈万志委员说。
监管体系存在多重“硬伤”
记者了解到,食品安全问题并不是没有人管,从“田间”到“餐桌”、从养殖加工到市场流通的每一个环节都有“重兵防守”:农业、工商、卫生、海关、质检、药监等近十个部门都对食品安全负有监管职责,可为什么链条还一再断裂?对此,接受记者采访的代表委员们一致认为,主要原因在于监管体系不顺。 全国政协委员陈守义认为,作为牵头单位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恰恰是惟一没有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权的部门。虽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政府的领导下,发挥一定的组织协调作用,但由于部门视角和利益的不同,组织协调的难度较大,食品安全监管的总体目标很难达成一致,因此重复监管和监管真空问题依然存在。 同时,当前的分段监管模式不能快速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由于受各部门职能所限,食品安全卫生突发事件发生后,各部门本能地处置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但突发事件的调查及处理,经常需要各环节的密切配合,这样在相关部门采取行动前,就需要信息的沟通和大量的组织协调工作,而若配合不力就会影响突发事件的及时查处。 对此,陈万志委员表示赞同。陈万志说,监管部门看似管理原则和分工都很明确,但现实中不同部门之间的监管职责实际上并不明确,容易造成具体监管工作的缺位、错位和越位,不可避免地出现有费可收、有利可图的事情多家监督、检验,有责无利或责大于利的事情则相互推诿扯皮。 地方政府的漠视也是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陈万志告诉记者,一些地方为了追求经济增长速度和宽松的经济发展环境,对食品企业疏忽了必要的把关和监管,放宽了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起码要求,一些未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企业仓促上马,使得产品质量难以保证。 宗庆后代表认为,目前,食品安全监督执法角色不当,缺乏规范。他说,尽管国家对食品安全监管已经加大了投入,但由于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分散和地方经费调拨不均等原因,目前一些地方仍存在监督执法经费不足等问题,这也导致某些地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或人员为罚款而执法、执法不规范甚至乱执法的现象。某些地方甚至一味针对大企业、大集团开高额罚单,而对真正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小作坊、小企业,却视而不见。 此外,我国食品标准由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四级构成。虽然现已制定和发布国家标准1000余项、行业标准1000余项,但由于标准制定工作涉及多个部门,部门之间缺乏协调,造成食品标准之间既有交叉重复,又有空白点。
代表委员呼吁出台食品安全法
针对目前食品监管存在的问题,代表委员们提出了相当多的建议或提案,尽管内容各有不同,但“从制度上入手”却是他们的共识。 沈阳市政协主席赵金城委员、宁波市政协副主席陈守义委员和来自福建协和医院的陈志哲委员一致认为,应尽快出台食品安全法,以弥补食品卫生法在食品安全方面的不足。一部完善的食品安全法律是加强食品安全卫生工作,保障公众食用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根本之举。食品安全法应该形成监管职能相对集中、部门监管职责又十分明确的统分结合的监管模式,使食品得到有效的监管,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的调查,不安全食品迅速地得到控制。 陈万志委员认为,食品监管体系应适当减少监管环节,集中食品检测力量。当前与食品安全卫生监管相关的政府部门和机构有10个左右,建议适当减少监管环节,形成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主、其他部门履行相关职责并加强相互配合的监管体制。确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管食品的主体地位,在食品安全卫生工作上,对其他行使食品安全卫生监管职能的部门进行指导协调,负责收集和统一发布面向公众的食品安全卫生信息,统一受理公众对食品安全卫生的举报投诉或委托其他部门处理。 宗庆后代表则认为,应尽快完善和规范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在确保食品安全监管的前提下,适当简化食品安全准入和许可的审核流程,实行属地核准制度,推行谁审批谁负责的责任制,逐步授予市级(或省级)行政机关食品安全准入和生产许可证核准、发放权限,真正解决目前审核、发证流程中环节过多、时间过长而市场准入制度推行偏慢的问题。
[相关链接]2006年部分食品安全事件回顾
福寿螺事件
6月份,北京第一例食用福寿螺导致的广州管圆线虫病患者确诊。截至8月21日,北京市卫生局统计,全市确诊的广州管圆线虫病病例达到数十例。 瘦肉精事件 9月初开始,上海市发生多起因食用猪内脏、猪肉导致的疑似瘦肉精食物中毒事故,截至9月16日已有300多人到医院就诊。9月中旬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确认中毒事故为瘦肉精中毒。 苏丹红事件 11月,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河北白洋淀国华禽蛋加工厂生产的一些“红心咸鸭蛋”中含有大量苏丹红Ⅳ号。苏丹红问题再度进入老百姓的视野。随后,全国数个省市都相继检出含有苏丹红的红心鸭蛋。主要原因是由于部分饲养者为了追求红心效果,在饲料中添加了苏丹红Ⅳ号。 多宝鱼事件 11月,上海市公布了对30件冰鲜或鲜活多宝鱼的抽检结果,30件样品中全部被检出硝基呋喃类代谢物,部分样品还被检出环丙沙星、氯霉素、红霉素等多种禁用鱼药残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