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经济处于爬坡过坎时期,外部冲击和内部调整迭加产生了阵痛,这既是市场竞争机制作用的结果,也是我国经济转型升级无法回避的客观现实。当然通过积极有效的政策措施熨平经济波动,可以减轻经济转型阵痛对社会生活的冲击,但在此过程中尤其注意防范道德风险,以及由此引发的逆向选择。
道德风险是信息经济学学术用语,指的是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在最大限度增进自身效用同时,作出不利于他人的行动,或者当签约一方不完全承担风险后果时所采取的使自身效用最大化的自私行为。道德风险属于典型的机会主义,一定程度抵消了政策实施效果。
一是导致资源长期无效占用。若将经济转型抽象为政府与企业的市场交易,那么政府经济转型目标就可能因为企业的机会主义倾向而难以顺利实现预期目标。政府需要企业配合实现经济转型目标,但企业转型存在巨大风险与成本,即使经济转型确实有利于企业经营,若涉及经济利益的“跨期选择”问题,往往在现实压力下,企业倾向于放弃即期转型。各种僵尸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理应退出,但却长期僵而不死,是因为围绕僵尸企业所形成的固化利益链条难以打破,不能承受市场竞争结果,反而倒逼信贷资源、生产资源和人力资源在僵尸企业上进行无谓的消耗。
二是增加政策调整成本。市场经济中,政府、银行、企业和个人都是市场竞争的参与主体,围绕着各自的经济利益诉求,四方行为存在博弈,增加了政策调整成本。
三是限制政策实施空间。各种风险治理不可避免引发个别、局部领域风险释放,这是风险缓释的必然结果。若是迭加了其他非经济因素,在互联网信息传递机制的加速下,可能会引发风险连锁反应。但这并不意味着风险治理本身存在问题或漏洞。在社会实践中,往往会出现利益受损群体“抱群取暖”,博弈政策空间。
四是加剧政策协调难度。政策协调是发挥合力的必然要求,但政策主导权分布在不同领域,均有各自领域内的利益群体和诉求,导致政策调整的力度、节奏和空间都或多或少存在不同步情况。
毋庸置疑,在我国经济转型过程中,由于存在道德风险,一定程度阻碍了经济转型升级的进程。从我国经济转型过程中道德风险产生的根源分析,除了人性中利己主义之外,法制观念淡薄、契约精神欠缺、违法违规成本偏低、负外部性等是重要原因。这些都需要将其纳入法制化、市场化的轨道,建立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系统的刚性的约束机制,让每一个合格的市场竞争主体,真正学会并能够为自己的经济行为承担所有的、必要的和完全的责任。
综合来看,为减少道德风险对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和妥善应对外部冲击压力的影响,需要国家进一步提高对经济转型阵痛的容忍度,增加机会主义行为的成本,从而减少经济转型过程中的道德风险。要让市场机制进一步发挥作用。要有效引导地方政府正确面对经济转型风险。要减少政府直接干预经济交易,进一步减政放权,减税降费,积极营造适宜的营商环境,充分调动市场竞争主体的积极性,激发创业创新活力,提高地方经济发展活跃度,利用市场竞争推动地方经济转型和产业调整升级,建立与市场竞争相适应的刚性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