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愈发突出。2017年,最终消费占GDP的比重(消费率)达到53.6%,比2010年提高5.1个百分点。今年上半年,最终消费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78.5%,达到近10年来的最高水平。与此同时,居民消费结构也在不断升级,2017年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已降至28.6%的历史最低水平,服务消费占总消费的比重持续提升。
但也要看到,当前制约消费扩大和升级的体制机制障碍仍然突出。例如,重点领域消费市场还不能有效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消费需求,监管体制还不适应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迅速发展,质量和标准体系仍滞后于消费提质扩容的需要,信用体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尚未有效发挥作用,消费政策体系还不足以有效支撑居民消费能力提升和预期改善等。
为进一步消除体制机制障碍,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发布了《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下文简称《若干意见》)。这一文件既是对十九大报告关于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这一任务的具体落实,也是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客观要求。
事实上,扩大内需特别是促进消费需求始终是我国宏观政策的基本导向之一。但以往的促消费政策,大多是服务于稳增长目标,注重从需求侧发力,《若干意见》则是从更宏大的视角和更长远的目标出发,做出了一系列更具整体性和全局性的制度安排。
一是更加注重消费升级。近年来,居民消费结构表现出从实物消费向服务消费升级、从必选消费向可选消费转移、从线下消费向线上消费迁徙等特征,但社会消费品零售增速的持续回落、低价消费品销售平台的火爆等也表明消费升级仍有很大空间。文件围绕居民吃穿用住行和服务消费升级方向,适应居民分层次多样性消费需求,既保证基本消费经济、实惠、安全,也注重培育中高端消费市场,目的是形成若干发展势头良好、带动力强的消费新增长点,实现排浪式的消费升级过程。
二是更加注重供需平衡。《若干意见》着重于从供给侧出发,一方面,强调要积极培育和壮大各类消费主体,弥补健康养老家政、教育培训幼托等民生服务短板,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另一方面,要求加快建立健全高层次、广覆盖、强约束的质量标准和消费后评价体系,强化消费领域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提高消费者主体意识和维权能力,创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三是更加注重长效机制。如果要改善消费表现,必须要在保证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同时,进一步提升居民的消费意愿。《若干意见》对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财税金融土地配套改革等都作了相应部署,确保居民收入增长更具有持久性,同时也在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等方面作出部署,以拉动居民的消费意愿。
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消费率还有巨大提升空间,排浪式消费升级过程还有待展开,农村地区和中西部地区消费仍有巨大潜力,这些因素的释放都有赖于相关体制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只有居民消费平稳健康增长,其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才能充分发挥,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才能得到更好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