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7月30日发布消息称,通过支付结算业务执法检查发现,卡友支付和付临门支付两家公司存在违反收单交易信息管理规定、违反商户实名制管理规定等违规问题,合计对两家企业处罚约3475万元。
为整顿支付市场秩序,切实防范和化解支付风险,人民银行于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分别对卡友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和付临门支付有限公司开展了支付结算业务执法检查。经查实,两家公司存在违反收单交易信息管理规定、违反收单外包业务管理规定、违反备付金管理规定、违规留存银行卡敏感信息、违反商户实名制管理规定、违反风险监测管理相关规定、违反收单结算账户设置管理规定等违规问题。
人民银行检查还发现,卡友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完整保存交易记录、严重违反商户实名制管理规定等违规行为,且存在消极配合人民银行检查监督的情况。
综合考虑两家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人民银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卡友公司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924174.55元,并处罚款24900872.75元,合计处罚金额25825047.3元;对付临门公司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473317.54元,并处罚款7449495.09元,合计处罚金额8922812.63元。
同时,为防范金融风险,人民银行决定,两家非银行支付机构一年内有序退出严重违规区域的银行卡收单业务。卡友公司退出贵州、海南、甘肃、河北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银行卡收单业务;付临门公司退出四川省的银行卡收单业务。
人民银行表示,将继续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持续加强支付结算市场监管,从严惩处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支付市场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