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观察文字稿-溢油事件:相关损失如何索赔?
2011-08-30   作者:  来源:央视网
 

    解说:康菲渤海漏油事件又有新进展,海洋局代表国家索赔,律师团队响应热烈,究竟还有谁是这起事故的赔偿主体,《今日观察》正在评论。

    主持人(史小诺):各位晚上好!欢迎收看今天的《今日观察》,今天我们将会一起来关注一下康菲渤海漏油事件的最新进展。漏油事件被曝光至今已经有2个月的时间,8月25日晚间国家海洋局发布消息,再次催促康菲公司在8月31号大限之前,彻底地排查溢油风险点、彻底封堵溢油源。康菲渤海漏油的影响到底有多大?我们怎样才能更好地有效地应对这起漏油事件?相关的损失又该怎样进行索赔?漏油问题还要持续多久才可以得到根本上的解决?

    今天的评论员是张鸿和霍德明,首先一起来看一下康菲漏油污染事件的最新进展。

    解说:随着国家海洋局要求康菲公司8月31日前,实现彻底排查溢油风险点,彻底封堵溢油源的时间日益临近,有关事件进展更是牵动民众目光,在北海分局监督督促下,康菲公司25日承认,蓬莱市19-3油田C平台附近海床又发现新的油污渗漏点,这些渗漏点与前几天发现的渗漏点为同一来源,C平台附近先后共发现渗漏点16个。

    林芳忠(中国海监北海总队副总队长):康菲公司在完成国家海洋局“两个彻底”上,还有很大的差距,海底不断出现新的溢油点,说明溢油源没有排查清楚,更没有进行封堵,再次发生溢油的可能性还是存在的。

    解说:25日,国家海洋局表示,这次溢油事故是我国最严重的海洋环境生态事故,正在积极准备相关工作,任何企业损害我国海洋环境都将付出代价。

    记者:如果康菲到时候完不成,咱们国家海洋局这个“两个彻底”的要求,怎么办,咱们就任由它发展下去吗?

    刘赐贵(国家海洋局局长):绝对不会,在中国的海洋,我们不允许任何企业,任何方面对它肆意地进行损害。那么从8月31号这个节点,我们提出“两个彻底”,如果(康菲)实现不了,那么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措施,这种措施一定会比过去更加严厉。

    解说:国家海洋局表示,代表国家依法依规向事故责任方提起海洋生态损害索赔诉讼,阶段性索赔的时间是6月4日至8月31日,这段时间对海洋生态损害进行资料证据搜集,对损害进行评估,9月1日后,对生态造成的影响与损害,将另外追索赔偿。

    同时还要考虑叠加的损害影响,国家海洋局一开始在国内公开招募律师团队,已有49家律师事务所报名应聘,目前渤海溢油事故已经造成5500平方公里海面遭受污染,其中劣四类水质海面超过870平方公里。

    对于溢油事故的界定,目前行业和国际惯例,普遍应用的三级事故系统为一级少于10吨,二级10吨以上100吨以下,三级100吨以上。国家海洋局将100吨以上的溢油量定为重大事故。目前由国家海洋局牵头组成的联合调查组,正在抓紧取证,为鉴定事故级别做准备。

    主持人:我们先来关心一下索赔的最新的进展,那么这起漏油事件,最新进展是我们看到25号国家海洋局代表国家、代表政府向康菲公司提起了海洋生态损害索赔的诉讼,在之前的相关报道当中,我们也是非常想了解当地的海洋生物的养殖户,他们有怎样的索赔要求,他们说是想看国家和政府的步骤,所以这次提起索赔诉讼,可不可以说是我们态度的一个明确和强硬?

    张鸿(财经频道评论员):对,我们对他不再那么客气了,很多人也担心说,按照《海洋环境保护法》,是不是最高只能让他赔20万,这是一个误解,那个是行政处罚最高20万,但是你如果给我的生态造成了这样损害的话,我是可以来起诉你的。

    主持人:经济上的索赔。

    张鸿:对,对,现在我们国家海洋局其实他用尽了前面的一些办法,就是包括现场督察、警告、要求道歉、发通知等等,他们在总结工作的时候,说发了60多份传真。但是那还是客气的办法,接下来可能就是用不客气,就是咱们法庭上见,我们来诉讼你,这个诉讼是基于《海洋环境保护法》当中有这样一条,说对破坏海洋生态、海洋水产资源、海洋保护区给国家,记住国家,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就是整个生态受到了特别大的影响,由行使海洋环境监管权的部门,就是国家海洋局嘛,代表国家对责任者提出损害赔偿的要求,这就是海洋生态损害的一个索赔。

    所以第一我们支持索赔,第二,我觉得我们的索赔额度一定要让这个作恶者胆寒才可以。

    主持人:要让他们感觉到有些痛。

    张鸿:对。

    主持人:那么我们再看一下康菲他们的一些回应,国家海洋局在19-3油田的C平台附近又发现了新的漏油点,但我们知道,之前康菲公司说,这个漏油点已经是封堵上了,到25号他们又反过来说,其实确实是新的漏油点还是有,所以我们看到,他们之间一直就是有争论点。

    霍德明:对,因为我说其实8月25号,国家海洋局给了一个最后通牒“两个彻底”,说是8月31号要怎么样怎么样,严格上讲起来是6月4号到8月31号的这两个多月的时间,应该是事件发生,同时在搜集证据,当然了,证据是谁拿出来,这个要搞清楚,国家海洋局这边有证据,但是康菲公司他也有他的证据,但这两个证据现在都不起来,是不是。

    主持人:各说各的。

    霍德明:原来康菲公司说,我只有污染200平米,7月多的时候国家海洋局说不对,你已经污染了800多平方公里,这个差的很多很多。所以我注意到,在这一个我们说2个多月搜集证据的过程中间,国家海洋局当然他很显然在资讯方面不像是康菲公司,他可能技术,他是直接钻油的嘛,他只是事后看到这些事情,既然资讯都不对称,如果说将来要产生官司的话,而且国家海洋局它又代表了公众利益,如果要进行这种利益法律诉讼的话,他可能会遭受到一些比较限制的地方,因为他只能看到后果,至于说里面的油到底在哪儿漏,为什么康菲公司不能够阻止,到底他是有意的,还是故意拖延,因为将来在所有的举证责任中间,是属于国家海洋局要举发出来的,而国家海洋局他必须要能够强而有力,独立的做一些判断,不能够只是靠康菲公司的技术面的报道。

    主持人:接下来我们再来看一下网友他们的观点,我们来看看第一位朋友,他说“对于康菲溢油事件影响最为深远的应该是国家,国家有权对责任者提出索赔要求,理应摆出主人的姿态,积极进行索赔,也只有国家做出正面回应,地方政府才会有指向标,将索赔事宜提上议事日程。”

    我们看到现在这样一个索赔已经在进行了,那么从溢油曝光的重重迷雾到现在又发现了新的漏油点,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我们接下来通过一个短片来进行梳理和了解。

    解说:回顾溢油事件来龙去脉,6月4日,蓬莱19-3油田B平台附近海面发现少量油膜。6月17日,康菲公司报道,蓬莱19-3油田C平台C20井发生小型井涌事故,7月5日国家海洋局称溢油污染海面840平方公里,7月13日,国家海洋局责令康菲公司立即停止蓬莱19-3油田B、C平台的油、汽生产作业活动,7月14日,康菲公司表示,蓬莱19-3油田B、C平台溢出的石油和游击钻井业总量约为1500桶,7月31日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下发通知,对康菲公司未按时完成蓬莱19-3油田油污清理作业提出批评,要求其加快C平台海底油污清理工作进度,8月7日前完成海底油污清理工作。

    8月9日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向康菲公司下发了关于蓬莱19-3油田海底油污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责成康菲公司,就前期海底油污处置不利向公众道歉,康菲公司宣布,8月11日举行媒体沟通会,后来又临时改到8月12日,到了12日又临时宣布取消,8月12日媒体披露,康菲公司称井涌事故所溢出的矿物油油基泥浆总量增加到2500桶。

    8月20日,康菲公司承认,在C平台北侧发现9处渗漏点,国家海洋局责成康菲公司彻底查清海底油污渗漏原因,彻底切断海底渗漏源。

    8月22日,康菲公司承认,在C平台北侧,共发现10处渗漏点,24日,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召开媒体沟通会,其总裁司徒瑞表示,19-3油田B平台已经制定永久性方案,C平台海底全部油基泥浆已经清理完95%,到目前为止,康菲公司没有收到任何赔偿要求,如果有赔偿要求,康菲公司会进行考虑。

    记者:为什么这长时间才道歉?

    司徒瑞(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总裁):我们今天再次就溢油事件,对他人造成的损失致歉,如果有任何赔偿要求的话,我们会对这些要求进行评估,会按照中国的法律来进行。

    解说:8月25日,国家海洋局表示,溢油累计造成5500平方公里海水受到污染,其中劣四类海水面积累计约870平方公里,国家海洋局向康菲公司发出最后通牒,同日,康菲公司承认,C平台附近发现新漏油点。

    主持人:我们特别想了解这次漏油事故,它背后曝露出怎样的问题,出现这样的问题,曝露出这样的问题以后,我们应该怎样去封堵它?然后让今后能够做得更好一些。

    张鸿:我看很多网友提到这个事的时候,说康菲公司他们用了几个词,一个是比较“拽”、比较“牛”、比较“傲慢”,说这个公司跑到中国学了打太极,你看从几百平方米到几百平方公里,对吧,然后一开始说我们已经有效控制了,不断说我们有效控制了,然后新溢油点出来的时候,哎呀,又有一个,然后说这新溢油点,它也不是新的,它是过去老的溢油点,然后它外侧的那些油花,你看到这些油花是机油罩,罩错了位置,全是这样一点点拖,然后你这边有压力了,他就开始承认一点。

    但是,他最死扛的一点是根上的,根本上的是什么,就是他现在都在说是地层自然裂缝。

    主持人:对。

    张鸿:所以他不会积极的。因为是自然事件,如果说是因为我的责任的话,那我要积极去处理,但是现在他担心说,我如果积极处理的话,你就会说那是我的责任,所以是自然裂缝。

    主持人:想逃避责任。

    张鸿:对,对,要逃避责任,然后还有就是他非常清楚,国家海洋局的负责人接受采访的时候也说了,说他非常清楚,在中国的法律法规当中,如果他隐瞒了,他拖延了,他掩盖了。

    主持人:他后果也没有……

    张鸿:他不会因此多承担责任,所以他不如就拖着,就扛着,说不定哪天他得过且过,扛就扛过去了,所以这才是最根本的。还有就是暴露的是什么?是我们监管的力量不足,就是现在我们知道,石油的开采已经开始从大陆进入到近海,然后甚至进入到远海,这个科学技术手段也越来越先进,它是越来越,对监管方来说越来越信息不对称,中国的海洋经济现在已经大幅度发展,包括整个石油开采等等。

    刚刚公布的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家上市公司的报告,上半年每天挣多少,挣8个亿,这是一个非常大的增长幅度。那我们的监管手段能跟上吗,国家海洋局的有关负责人他也说了,说现在执法人员每年登检海洋油气平台一到两次,所以你能保证这一到两次就能保证它的安全吗。

    主持人:对。

    张鸿:所以我们的监管手段、监管理念、监管的政策,也要跟着我们每天挣8个亿这样一个速度。

    主持人:速度、频率。

    张鸿:对,去发展。

    霍德明:事情从6月4号开始,好,既然国家海洋局发现了污染,康菲公司也承认有漏油了。接下来发生重要的事情什么事情呢?就是在7月13号的时候,康菲公司被国家海洋局说,你不能在那个C平台那里继续挖井了,而且要在8月7号以前,完成海底油污清理工作。你看,8月7号是一个,基本上也是最后通牒了,但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更精彩了,8月11号,原来康菲公司有一个媒体说明会,结果他说,延到12号,到12号那天说,临时我又取消了,什么事情,8月7号到8月12号中间,又发生一些新的漏油点,还有新的多少桶油,原来是1500万,1500桶,现在漏到2500桶,8月12号的估计,康菲公司自己说的。

    所以在我们国家海洋局他所能做到的事情,就是不停地发最后通牒,包括现在到8月31号,又是一个最后通牒。

    张鸿:后天。

    霍德明:而这个最后通牒,我想口气一次比一次强硬,当然说我可以采取诉讼了,但是我觉得更重要的是,是不是还有更具体的牙齿咬到这么一个始作俑者,是不是,假如说是能够对他进行诉讼,而且提出很明确的要求。

    譬如说,赔偿基金,现在要准备好,31号以后就要准备,如果继续漏的话,100亿,或者一天能够5亿、10亿,你刚刚讲8亿,我们如果能用这种经济的很具体的诉求。

    主持人:去制约他。

    霍德明:来去做这种最后通牒的话,我觉得会更有效。

    主持人:那么我们知道近年来国际上也是发生了很多的漏油事故,这些漏油事故后续处理给我们带来怎样的警示和提醒?对于漏油事故它所带来的一些污染和赔偿的具体的问题,应该怎样更好的进行处理?稍候我们和两位评论员继续进行讨论。

    解说:康菲漏油曝露出规则漏洞,相关损失如何索赔?规范的赔偿惩戒机制,如何建立?《今日观察》正在评论。

    主持人:欢迎继续收看今天的《今日观察》,关于康菲石油公司的漏油事故,很多的媒体和专家也是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接下来我们通过一个片子来了解。

    解说:国家海洋局副局长王飞日前表示,已有部分渤海周边岸线受到溢油事故影响。

    王飞(国家海洋局副局长):监测结果表明,溢油已影响到渤海西岸部分岸线,以零星油污颗粒为主,截至目前,辽宁绥东东戴河、河北京唐港浅水湾海岸、秦皇岛昌黎黄金海岸浴场海岸岸滩,采集到油污颗粒,全部或者部分是来自蓬莱19-3油田的油污。

    解说:再来看新华社记者报道,7月19日到7月30日,昌黎县海洋局先后在黄金海岸浴场、滑沙场浴场、渔岛浴场、新开口南至滦河口区段等地,共清理出油污300多公斤。

    针对渤海溢油事件,专家学者也在各抒己见,中国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董秀成认为,将来我国海上石油开采势必要走向深海,深海作业对技术有很高的要求,同时对企业管理,对行业监管方面的要求会更高,要健全法律法规,掌握主动监管权,有自己的一套完善的监管体系,不能等企业出事后再处理。

    作为高利润与高风险并存的行业,石油开采企业在享有高额利润的同时,是否承担着相应的约束与责任,在此次渤海溢油事件之后,这一问题已凸显出来。

    厦门大学能源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表示,一旦发生海洋污染,在发达国家,罚款都是天文数字,这样的约束机制会让各家石油公司在海洋石油开采过程中会变得非常谨慎,企业往往会调整自己的过激战略,以减少因追求利润最大化,而导致的安全事故。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能源经济研究院首席能源研究员陈卫东对媒体表示,此次渤海溢油事故中的原油管线建在20年前,20年前管线标准和现在有很大的差距,这种差距就是风险。对于渤海溢油这种此前从未发生过的突发事故,企业只能不断提高技术标准,来应对开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

    主持人:刚才片子当中也是说到,就是高利润它后面其实隐藏了高风险,所以你要获得高利润的同时,你必须要防范这个风险,所以怎样更好地建立一个比较规范的机制和惩戒的机制?两位评论员的观点怎样。

    张鸿:接下来我觉得应该利用这样的一个契机,建立一个样板,一个模板,就是以后再出现这种事的时候,我们有一个相对完善的一个机制,一个反弹的机制,什么反弹的机制呢?就是当你对生态破坏,海洋生态破坏的时候,海洋局跳出来说我要起诉你,你对旅游伤害,因为山东很多地方,包括沿海的很多地方,渤海湾很多地方现在已经旅游受此影响,当然你要证明你受的影响是和它那有关的,那旅游部门反弹出来说我要起诉你,对吧,你对渔业造成了损害,很多渔民说我有损失,渔政部门反弹出来说我要起诉你。

    霍德明:索赔还是要靠证据,证据是要靠你的信息、资讯透明,尤其是我刚刚前面说过,这件事情发生的时候,我感觉到它就是资讯不透明,张鸿刚刚也说了,康菲公司认为这是地壳自己在变动,它在动,它在漏,我也没办法,所以我想,在我们资讯不对称,应该是这一次的漏油事件最大的警惕,将来万一再出现这个事情的时候,我想国家海洋局和任何一个政府机构,要有能力在一个,甚至几天以内,就要动员全国的专家聚在一起,咱们把真正事情的原因、技术问题搞清楚,而不要说只是表面现象观察到。

    主持人:好,接下来就这个话题,我们再来听一下,财经频道特约评论员他们有着怎样的有益的建议。

    王锡锌(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律上的赔偿责任,第一个方面就是,因为污染而导致的侵权赔偿,它的求偿的主体就是,比如说渔民,比如说沿海的居民,比如当地的旅游产业,如果受害的主体要去申请赔偿的话,他会有一个非常复杂的司法程序,而且最后还要有一个赔偿款的落实到位,所以一种可行的索赔的程序,就是通过主管部门和政府的联合的努力,比如说就与污染公司进行谈判,迫使他成立一个赔偿基金,一旦赔偿基金设立以后,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污染损害的这些主体,就可以向这个基金的管理委员会来申请赔偿;第二个方面是污染对海洋环境所造成的损害赔偿,求偿的主体应该是海洋行政管理部门,那么赔偿的程序要么通过谈判施压的方式,当然最终是可以通过诉诸法律的方式来获得对海洋环境、海洋生态的损害赔偿。

    易鹏(北京大学人力资本研究所研究员 能源经济学者):康菲事件中也发现了,我们现行的法律存在一些缺陷,有必要进行改进,第一个方面,我认为是要大幅提高行政罚款的额度,目前按照现行的规定,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最高的处罚标准只有20万,那么对于这种违法者所得的巨大利益面前,这个数字太微不足道;第二个方面,要明确生态赔偿的标准,因为现在《海洋保护法》的第90条,有提出生态赔偿的意思,但是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明确的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核算方法,这使得这个规定往往难以执行,所以我认为要细化到生态赔偿、生态补偿,这种标准要细化下来。

    主持人:那么在最后,就是漏油事件怎样得到更好地圆满地解决,两位评论员还有怎样更好的建议。

    张鸿:堵漏,康菲你去堵你那个油井的漏,那如果因为我们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一些政策不那么严厉,导致康菲公司的拽的牛、它的傲慢、它的拖延,那我们也要堵住我们这些政策的漏,让他们不敢这么牛,这么拽。

    霍德明:堵漏很好,不过我觉得将来这种公益诉讼会越来越多,新的油、汽什么地方哪儿又冒出来一个东西,所以我觉得在行政和立法上面,原来法制肯定不是完善的,行政单位呢也不是一天到晚坐在那随时准备知道一切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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