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三公”消费:要公开,更要接受监督
2011-03-25   作者:记者 于璐/整理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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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2011年继续压缩中央部门“三公”经费预算,今年6月将中央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网民认为,缩减“三公”消费必须健全制度,要使支出预算化、法制化。对于“三公”消费的公开,不少网民在肯定其积极作用的同时,呼吁继续向地方层面推进。此外,“三公”消费的公开不能程式化,要经得起社会监督和批评。

  强化预算控制是关键

  署名“官场隐士”的博客文章说,要遏制“三公消费”,首当其冲是要健全制度,细化标准,强化预算控制,使之有规可循,有章可依,以便于把住“笼头”。目前我国从总体来说,还需对“三公消费”的规定进一步细化和具体化,如哪些属于正当的“三公消费”、应该如何审批、应把握什么标准、控制每年的“三公消费”总经费上限是多少等等,以此缩减“三公消费”的开支,让更多的财政资金向教育、医疗、社保等民生项目倾斜。在考虑合理的“三公消费”经费的同时,严禁变相处理违规的“三公消费”费用,并对违规者作出相应的处罚规定。此外,要遏制“三公消费”,重在过程管理。也就是要在平时的“三公消费”中进行管控,设法杜绝“打擦边球”的情形。
  署名“张健”的网络文章说,应该制定统一的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支出模板,细化预算科目,使预算有据可依。
  网民“张贵峰”说,站在完整预算法治的高度来看,要避免“政府花钱最容易”的现象,除了预算的充分公开外,还须许多进一步的制度配套。如政府全部收入的预算化(禁止预算外收支的存在)、预算编制的立法化(让立法机关主导预算编制)、预算审查的专业化(增强立法机关预算审查的专业能力)、加大针对预算的违法成本。

  下一步应向地方推进

  署名“痴山”的博客文章说,在“三公消费”领域,中央走出了公开的第一步,下一步还应指导地方公开“三公消费”。
  “草根电工”说,如果中央本级的“三公”经费支出做到了公开、透明、合理,有了管理、公开和接受群众监督的模式,并逐级推行,则省、市、县、乡各级的“三公”经费管理没有理由做不到公开、透明。
  网民“幸福的蓝色琉璃”说,公开“三公消费”不应止于中央财政,应当由上至下推行,直到居委会、村委会和国有企业,形成一个常态化机制。约束政府的行政成本是为了将纳税人的钱花在刀刃上。

  公开与监督双管齐下

  网民“桃之夭夭”说,公开数据与监管必须同时进行,对违规者必须严厉处罚,违反财务规定的要追究法律责任,否则“公开”就毫无意义。
  网民“何清华”表示,要强化法律监管,将不当“三公消费”纳入惩治腐败的范畴。
  华声在线署名“张遇哲”的文章说,“三公”消费如何真正实现阳光化,公众还有三个期待:其一,公开内容必须细化。三公消费不能只是笼统地报几个数字,必须要有分门别类的详细说明,否则,空洞无物的公开是毫无意义的。其二,实时消费也要公开。计划往往赶不上变化,透明的预算也可能在执行过程中被做手脚。因此,不仅预算要让公众知晓,相关部门的执行情况也要实时公开。其三,开门纳谏接受监督。“三公”消费不能是公开了之,更要接受人大、新闻媒体和公众的监督;不应只是政府部门发布信息的“传声筒”,更应成为官民互动的“双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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